新四軍標語,在宜興市張渚鎮祝陵村。1982年3月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標語寫於1946年的農曆八月十三日,那時候,新四軍蘇浙軍區主力部隊奉命從蘇浙根據地渡江北撤近一年。國民黨政府在宜溧、太滆等地區重建了縣、區、鄉(鎮)三級政權和黨、軍、警、特組織,保甲制度也重新恢復了起來,“中央軍”、“還鄉團”不斷地“清剿”共產黨地下組織和新四軍留守武裝,迫害幹部家屬和軍烈屬。為了打擊敵人的囂張氣焰,鼓舞人民民眾的革命鬥志,留守在宜南山區的新四軍武工隊,在陳立平、張之宜等領導下,開展了艱苦的對敵鬥爭。1946年農曆八月十三日深夜,新四軍武工隊五男一女,潛入祝陵村沿街住戶閔宜大家,在其西牆用紅色顏料自右至左寫下了:“要求國民政府取消特務機關,釋放愛國政治犯!”兩行大字,落款:蘇浙新四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四軍標語
- 所屬年代: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