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管理工作指引

2021年11月,北京市疾控中心發布《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管理工作指引(第一版)》,要求組織單位主動了解受種者健康狀況,接種單位嚴格落實受種者完成接種後的30分鐘留觀制度,區疾控中心要對明確為異常反應的受種者開展每日回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管理工作指引(第一版)
  • 發布時間:2021年11月
  • 發布單位:北京市疾控中心
指引內容
一、組織單位不良反應管理指引
指引要求,組織單位要主動關心受種者健康狀況,要通過單位已經建立的新冠防控每日健康監測等渠道主動了解受種者的健康狀況。要利用衛生健康部門的宣傳材料普及疫苗接種不良反應的相關知識,科學處置。如,常見不良反應包括發熱和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硬結,以及全身不適、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狀,這些反應通常為一過性,往往不需處理,一般1到2天可自行恢復。
如有受種者出現發熱超過38.5攝氏度以上、反覆發熱或發熱持續時間超過48小時,或其它身體明顯不適症狀(如,腹瀉超過5次/日、反覆噁心、嘔吐),應及時勸導其就醫,避免偶合其他疾病延誤治療。高度懷疑受種者的疾病與疫苗相關,除及時就醫外,也應主動向接種單位或所在轄區疾控中心報告。
二、接種單位不良反應管理指引
各接種單位要嚴格落實受種者完成接種後的30分鐘留觀制度,並要安排專人在留觀區流動巡視。發現有身體不適者要主動問詢,必要時請求現場急救人員協助處置。
各接種單位接到組織單位或受種者的不良反應報告後,要立即指導受種者進行對症處置或臨床就醫。並要嚴格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與處置方案》的工作要求做好信息報告。
各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轄區疾控中心的要求,協助做好異常反應的追蹤回訪工作。
三、區疾控中心不良反應管理指引
區疾控中心要指導組織單位和接種單位做好不良反應管理工作;要在2周內完成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調查診斷和分類工作;要對明確為異常反應的受種者開展每日回訪,了解最終轉歸情況,對分類待定的病例,在未明確診斷分類之前,應每日回訪,直至病例痊癒或明確排除異常反應診斷;接到嚴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報告時,要第一時間同時上報轄區專班、區衛健委和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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