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範圍
軍隊中科學研究、工程技術醫療衛生、教學、新聞、出版、圖書、檔案、文化藝術、體育等單位的部分專業技術幹部職務,以及機關、院校、醫院等單位部分從事行政事務、服務保障的幹部職務。
職務等級
專業技術文職幹部的專業技術職務分為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等級分為特級和1級至14級,特級為最高級;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的職務分為正局級、副局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一級科員、二級科員、辦事員。
幹部向上調整專業技術等級,現專業技術等級應當滿最低年限:十四級至十級分別為三年;九級至二級分別為四年。
調整專業技術
(一)現專業技術等級滿最低調級年限的幹部,德才表現好,工作成績明顯的,可以向上調整一級。其中,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對應的較高專業技術等級的調整,從嚴掌握,擇優選升。
1、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現專業技術八級或者七級滿最低調級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過各自級別滿最低調級年限的幹部35%的比例,從現專業技術等級期間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幹部中選升;
專業技術八級的,專業技術工作業務熟練,完成任務突出,成績顯著,是本單位、本專業的業務骨幹。
專業技術七級的:(1)一線專業技術工作業務嫻熟,完成任務好,成績顯著,是本單位、本專業的主要業務骨幹,或者開展了水平較高的新業務,或者解決了具有較高學術和實用價值的技術難題,或者培養了較高水平的專業人才;(2)獲得國家和軍隊設立的各類成果獎勵的主要貢獻者,或者主筆撰寫出版了質量較高的教材、著作,或者作為主要作者發表了多篇質量較高的論文;(3)因專業技術工作成績顯著,被評為師級以上單位的先進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獎者;(4)在專業技術工作中有其他重要成績者。
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現專業技術六級或者五級滿最低調級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過各自級別滿最低調級年限的幹部30%的比例,從現專業技術等級期間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幹部中選升:
(1)一線專業技術工作業務精湛,在學術技術指導、把關和完成任務方面貢獻突出,是本專業、本系統的學科(學術)帶頭人,或者開展了學術技術水平較高的新業務,或者解決了具有較高學術技術價值的重要技術難題,或者培養了高層次的專業人才;
(2)獲得國家設立的各類成果獎勵,軍隊三等以上科技進步獎、教學成果獎等獎勵,兩項以上軍隊四等科技進步獎、教學成果獎等獎勵的主要貢獻者,或者主筆撰寫了本專業權威性和學術價值高的論著、教材,或者作為主要作者發表了多篇被同行公認為質量高的學術論文;
(3)因專業技術工作成績突出,被評為軍級以上單位的先進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獎者;
(4)在專業技術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績者。
3、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現專業技術八級滿六年,或者七級滿七年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現專業技術六級或者五級滿七年,工作積極努力,完成任務突出,成績顯著,民眾威信高的,也可以視情向上調整一級。
4、在邊防、海島艱苦地區(其範圍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1989]14號檔案掌握。下同)工作的幹部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八級或者七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六級或者五級,現專業技術等級滿最低調級年限,工作積極努力,完成任務突出,成績顯著的;或者現專業技術等級滿五年,安心艱苦地區工作,完成任務好,成績明顯的,均可以向上調整一級。
5、調整為專業技術三級以上的,全軍統一衡量。主要從德才優秀,現專業技術等級期間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幹部中選升:
(1)在教學、科研、衛生、工程技術、文化藝術等一線工作中,培養了多名高層次的人才,或者攻克了重大技術難題,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軍內外知名專家;
(2)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星火獎,國家教學成果獎,軍隊科技進步一、二等獎或者三項以上三等獎的主要貢獻者;
(3)在專業技術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者,或者被國家、軍隊表彰的先進模範人物,以及大軍區級單位樹立的標兵和典型;
(4)對本專業有其他重要貢獻者。
(二)提前調整專業技術等級。現專業技術十級以下的必須滿一年,九級以上的必須滿二年,並且現專業技術等級期間德才優秀、工作成績顯著。每年提前調級的比例,最高不超過大軍區級單位專業技術幹部編制總數的2%。其中,在邊防、海島艱苦地區工作提前調級的比例,最高不超過大軍區級單位在這些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幹部編制總數的4%。
(三)越級調整專業技術等級。對下列在現專業技術等級期間,為國防建設做出重大貢獻的幹部,可以視情越一級或者多級調整專業技術等級:
1、取得具有重大價值的創造性研究成果,並且產生明顯社會、軍事或者經濟效益的;
2、有重要發明創造和重大技術革新,或者解決了關鍵性難題,對專業技術進步、國防建設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的;
3、對高新技術的套用,或者對學科的理論發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人才建設做出重大貢獻的;
4、在軍隊專業技術工作中無私奉獻,成績卓著,堪稱楷模的;
5、其他在專業技術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
(四)現專業技術等級未達到專業技術職務對應的最低專業技術等級的,一般應當逐步調整到對應的最低等級。
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當選院士的當年為專業技術四級以下的,可以直接調整到三級。總政治部、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批准的當年為專業技術七級以下的,可以調整到六級。
專業技術等級的確定和改套
(一)軍隊院校或者接收的地方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以及由優秀士兵提拔為幹部並任命專業技術職務的,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專業技術等級。
(二)特招入伍的專業技術幹部和文藝體育骨幹,在任命專業技術職務的同時,根據其德才表現,與相同條件的軍隊專業技術幹部統一衡量,確定專業技術等級;並且可以在首次調級時,與原相同條件的幹部統一衡量調級,其中從確定專業技術等級至首次調級不滿專業技術等級最低調級年限的,不視為提前調級。
(三)擔任正師職以下行政職務改做專業技術工作的幹部,在任命其專業技術職務的同時,改套專業技術等級。即按照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與行政職務等級工資標準基本相同的原則,將正師職(正局級)改套為專業技術六級,副師職(副局級)改套為專業技術七級,正團職(正處級)以下依次類推。其專業技術等級時間從批准改套之日起算,但在首次調級時,原最高行政職務任職時間可以比照計算專業技術等級時間。
擔任副軍職以上行政職務改做專業技術工作的幹部,一般不再執行專業技術等級,個別因工作需要,確需執行的,應當與其他一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相同條件的幹部統一衡量,確定專業技術等級。
專業技術等級的審批
調整專業技術等級的審批許可權是:調整為專業技術三級以上的,由總政治部審批。調整為專業技術四級至七級,或者體育三級以上的,由大軍區級單位黨委審批;其中,副大軍區級單位的幹部調整為專業技術七級,或者體育三級的,由副大軍區級單位黨委審批。調整專業技術八級至十級,或者體育四級至六級的,由軍級單位黨委審批;其中,調整為專業技術十級或者體育六級的,也可以由軍級單位授權的師級單位黨委審批。調整為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或者體育七級以下的,由師(旅)級單位黨委審批。
調整幹部專業技術等級,按照下列程式辦理:幹部所在基層單位黨組織推薦,政治機關提名,報同級黨委研究以後逐級上報,按照審批許可權組織考核,由有該專業技術等級審批權的單位黨委研究同意,以同級政治機關通知形式公布。其中,擔任領導職務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的,由其上一級政治機關研究並且報同級黨委同意以後上報;越級調整專業技術等級的,必須先報有該專業技術等級審批權的上一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核同意。
專業技術等級的調整,每年辦理兩次。幹部新的專業技術等級時間,上半年符合調整條件的從當年六月一日起算,下半年符合調整條件的從當年十二月一日起算。其中,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對應的較高專業技術等級的調整,以及提前、越級調整專業技術等級,每年下半年辦理一次,幹部新的專業技術等級時間從當年十二月一日起算。
級別
級別的設定
文職幹部的級別設定為特級、1級至9級,特級為最高級。文職幹部的待遇基本與現役軍官的待遇相同。
級別的晉升
1、文職幹部的級別按下列年限晉升:
9級晉升8級為3年;8級晉升7級、7級晉升6級、6級晉升5級、5級晉升4級、4級晉升3級各為4年。
2、文職幹部現級別達到或超過規定年限(按周年計算)的,在級別對應幅度內,可晉升1個級別。
級別4級以下文職幹部晉升級別的辦法,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1993)後聯字4號檔案的規定執行。其中,符合下列條件的文職幹部,按照規定許可權經過批准,可以晉升一個級別:
1、現級別未達到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對應級別幅度的最低級別的;
2、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級別9級滿二年的;
3、現級別滿規定年限,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六級、級別4級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九級或者十級、級別6級的。
級別的審批
評定和晉升級別,由文職幹部所在單位提出意見,專業技術三級以上和按軍職以上待遇評定、晉升級別的,由總政治部審批;其餘按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1988)後聯字5號檔案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審批,以通知的形式公布。
提前晉升
級別4級以下的文職幹部,現級別滿二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現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對應的級別幅度內提前晉升級別:
1、現級別期間,因工作成績顯著,獲一等功以上獎勵並保持榮譽者;
2、任現職期間,帶領單位完成任務成績顯著,獲集體二等功以上獎勵的主要領導;
3、現級別期間,獲三等以上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或者國家設立的其它相應獎勵的主要貢獻者;
4、現級別期間,獲一等軍隊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主要貢獻者;
5、現級別期間,在教學、研究、技術等領域取得顯著成績者;
6、其他做出突出貢獻者。
辦理時間
級別4級以下的文職幹部晉升級別,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辦理。新的級別時間從符合條件的當月算起。其中,提前晉升級別的,新的級別時間從批准之日算起。
著裝
文職幹部著制式服裝,佩帶帽徽、
肩章、軍種符號、
領花。根據工作需要,文職幹部可以改任軍官,並按照有關規定評定授予軍銜。
2007年8月1日起開始配發07式軍裝,增加級別資歷章、臂章、姓名牌等。
技術四級以下文職幹部的肩章為寶相花+飄帶,技術三級以上文職幹部的肩章為寶相花+松枝葉。
領花由原子符號+松枝葉/橄欖枝組成。
級別資歷章
級別資歷章顯示技術等級和軍齡。技術三級以上級別資歷章為5排,級別略章上金黃色五星1顆為技術三級,2顆為技術二級、一級。
技術四/五級、六/七級的級別資歷章為4排,級別略章上銀白色五星1顆為技術六級/七級,2顆為技術五級/四級。
文職幹部證
文職幹部使用的證件是文職幹部證
正面印有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證字樣。
第一批
1988年4月27日,中央軍委主席
鄧小平簽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暫行條例》7月31日,中央軍委在京召開文職幹部大會。我軍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一支10多萬人的文職幹部隊伍。
1992年5月1日起,全軍文職幹部配發與現役軍官相同的制式服裝,佩帶文職幹部肩章、領花。
從2001年3月1日起技術三級以上文職幹部更換服飾,帽飾改金黃色,肩章加綴松枝葉。
關於特招入伍
軍隊傑出高級專家暫緩離休退休
最新信息
總政規定不得稱“文職將軍”
總政治部頒發《規定》加強文藝隊伍教育管理
據新華社電 經習近平主席批准,解放軍總政治部日前頒發《關於規範大型文藝演出、加強文藝隊伍教育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全軍和武警部隊提出明確要求。
《規定》對勤儉節約辦晚會提出明確要求:嚴格控制文藝晚會的投入,不得過度包裝,嚴格晚會經費預算和監督管理,壓縮不必要的開支;部隊野外駐訓、演習和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時,要組織開展靈活簡便的演出服務,原則上不搞大型文藝晚會;對組織文藝演出活動耗資巨大、奢華浪費的,要嚴肅查處。
《規定》進一步嚴格控制文藝單位人員參加地方電視台選秀類節目,禁止參加有損軍隊和軍人形象的演出活動,禁止參加私人舉辦的演出活動和在歌廳、酒吧等場所演出,禁止未經批准出國(境)演出,禁止簽約加入地方文藝單位、文化公司和經紀公司,禁止開設公司和以營利為目的的工作室,不得進行誇大其詞、自我炒作等虛假宣傳,堅決杜絕臨場罷演、漫天要價,敷衍演出、欺騙觀眾的現象。
《規定》還強調,規範日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加強軍容風紀檢查,專業技術三級以上文職幹部不得稱將軍或者文職將軍,自覺淨化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對未經批准出國(境)演出、違規做商業廣告、擅離部隊或者無故逾假不歸的,嚴格執行處罰。
《規定》要求:總政歌舞團和各單位文工團每年為部隊演出不少於100場,總政話劇團、歌劇團每年不少於60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