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是2010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
- 標準號:WW/T 0024-2010
- 實施日期:2010-09-01
- 發布日期:2010-07-01
- 技術歸口:全國文物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國家文物局
《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是2010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是2010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黃滋、張韻、陳易、陳雲根、趙勇。起草單位浙江省古建築設計研究院、浙江省古典建築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第三十四條 文物保護工程的業主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申報機關和審批機關應當建立有關工程行政、技術和財務檔案的檔案管理制度。文物保護工程紙質檔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文物局關於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要求立卷存檔,由當地文物行政部門保管。第三十五條 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文物保護工程全程管理工作,業主...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標準彙編》是2010年11月1日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是由國家文物局編纂的。本書主要是對我國文物保護標準做了一個整理。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標準彙編(1)》內容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文物保護單位標誌、文物保護單位開放服務規範、文物運輸包裝規範、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
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要求(試行)* 文物保護單位記錄檔案檔號編制規則* 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 文物保護單位標誌* 文物保護單位開放服務規範*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管機構工作 規範(試行)*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記錄檔案工作規範(試行)*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
第十一條 修繕工程項目的立項申報資料包括以下內容:(一) 工程業主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名稱;(二) 擬立項目名稱、地點,文物保護單位級別、時代,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公布與執行情況;(三) 修繕工程必要性與實施可能性的技術檔案與形象資料、錄像或照片;(四) 經費估算、來源及計畫工期安排;(五) ...
(2011年國家文物局文物督發〔2011〕21號印發)第一條 為了規範文物保護單位執法巡查工作,推動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文物執法機構依法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監管職責,提高監管效率與能力,及時發現、制止並依法查處文物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要增強普查力量,嚴把質量標準,確保普查工作規範嚴謹、普查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要加強宣傳引導,精心組織政策宣傳,及時有效發布權威信息,著力營造全社會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護的濃厚氛圍。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協同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合力推動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工作進程 2023年1月5日,在全國文化和...
《五指山市檔案與檔案收集利用辦法》是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於2011年8月4日印發的辦法。2021年1月18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印發《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五指山市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宣布 《五指山市檔案與檔案收集利用辦法》( 五府〔2011〕35號 )保留,行政規範性檔案繼續執行。印發通知 五指山市...
(一)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工作管理監督檔案材料應按《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範》(國檔〔1987〕27號)或《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的規定整理。 (二)移民安置實施工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檔案材料應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檔案材料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範》(DA/T 28—2002)或《科學技術...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文物執法檢查,推動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文物執法機構依法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監管職責,提高監管效率與能力,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行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所稱文物保護單位...
建設工程檔案可以由建設單位自行編制,也可以由建設單位委託依法設立的城鄉建設檔案中介服務機構編制。第二十八條 勘測規劃、建設工程、文物古蹟保護工程和建設基礎資料檔案,應當按照本行業檔案管理規定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無行業檔案管理規定的,參照城建檔案業務管理規範、建設工程檔案歸檔規範等執行。第二十九條 ...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建設檔案的收集和整理,有效保護和利用城鄉建設檔案,發揮城鄉建設檔案在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建設檔案,是指在城鄉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電子檔案、實物...
(二)城市規劃、市政、公用、土地、房產、環境保護、文物、園林、環境衛生等專業管理部門以及各類開發區形成的具有長期保存價值的業務管理和業務技術檔案材料;(三)有關城市建設的規範性檔案、計畫、統計和設計、施工技術規程規範及標準圖等城市建設資料。第三章 城市建設檔案的報送和接收 第十三條 形成城市建設檔案的...
(五)實物類按照實物類別或保管期限,以件為單位進行整理。 鄉鎮在專項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進行整理。 電子檔案按照《黨政機關電子公文歸檔規範》(GB/T 39362)、《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檔案歸檔規範》(DA/T 85)、《電子檔案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範》(GB/T 18894)進行整理。 第二十一條 檔案材料...
電子檔案內容應當與紙質檔案一致,其存儲格式、載體和保存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設電子檔案與電子檔案管理標準。建設工程、文物古蹟保護工程還應當報送聲像檔案。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從工程立項起,向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提出編制報送建設工程檔案的要求,做到建設工程檔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保證建設...
第十七條 歸檔檔案材料應當真實準確、齊全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故意隱藏、轉移、損壞、刪除、偽造,或者擅自篡改、銷毀應當歸檔的檔案材料,不得將應當歸檔的檔案材料據為己有或者拒不歸檔。第十八條 檔案室、檔案館應當按照檔案整理規範,對歸檔的檔案材料及時整理,做到分類清楚、排列有序、檢索工具完備,便於保管...
一是社會檔案意識不強,許多單位和個人對檔案的社會作用、保護檔案的義務和利用檔案的權利還缺乏足夠的認識,對檔案管理、保護和利用應負的法律責任比較模糊;二是對檔案工作的投入不足,檔案工作正常的工作經費無法保證,基礎設施差,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驗收程式不夠規範,工作管理整體水平不高,工作機制...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把檔案事業的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建立健全檔案管理機構,統籌安排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的檔案館庫、檔案信息化工程等所需經費。檔案事業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專項用於對檔案保護、搶救、徵集及日常管理等。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利用檔案的權利。鼓...
檔案全文 上海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 (2023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城市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管理,規範城建檔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護和利用城建檔案,更好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三)有關城鄉建設的法規、政策、計畫檔案資料、統計資料及設計、科研、施工等技術規程規範、專業論著等資料。第十三條 規劃、建設、市政公用、交通、房地產、環境保護、風景名勝、園林等行政主管部門和園區管理機構,在實施建設管理活動中形成的與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相關的、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資料應當在兩年內移交...
展覽和保管部:負責制定藏品徵集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健全文物檔案;按照國家相關規範制定庫房管理辦法,負責庫房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藏品庫房與文物展廳的環境監測與記錄工作;負責編寫陳列展覽的講解大綱和相關資料;負責策劃和編制陳列展覽內容設計方案,監督陳列布展工程施工;負責接收捐贈文物,開展社會文物的鑑定工作。文物...
負責版本分類分庫保藏與出入庫管理;負責基藏庫、典藏庫、特藏庫、保密庫的安全與藏品管理;負責典藏閱覽室管理和版本閱覽借閱工作;負責版本的保護、修復與搶救。10.古籍部 負責古籍善本、民國文獻特藏版本編目、典藏、服務、保護與修復工作;負責古籍數位化標準、業務工作規範和制度的制定;負責古籍保護的宣傳及對外...
第二十條 本省各級各類檔案館、單位檔案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配備適宜保存檔案的專門庫房和必要的設施,採用先進技術和設備,逐步實現檔案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和現代化。對重點檔案、特種載體形態檔案,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對破損、霉變、散失、字跡褪變等受損檔案應當及時採取修復、複製等有效措施,確保...
(一)城鄉歷史沿革、歷史文化遺蹟、地名、各項建設和設施發展史等檔案;(二)城鄉規劃、建設、房地產、市政公用、土地、環境保護、文物、園林、環境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設計、科研等單位以及各類開發區形成的具有長期保存價值的業務管理和業務技術檔案;(三)有關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計畫、統計和設計、施工技術規...
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依法行政考核、法治宣傳教育。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承擔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重要政策調研工作。幹部人事處 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幹部錄用、培訓、交流、職務升降、監督、...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建立歸檔制度,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檔案材料,由文書或業務部門按歸檔範圍收集齊全,按規範和規定期限進行整理立卷,交本單位檔案機構或檔案工作人員集中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或者拒絕歸檔。國家規定不得歸檔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第十四條 舉辦本行政區域政治、經濟、科學...
檔案館建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檔案館建築設計規範。檔案館周邊環境應當根據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予以保護。第四十六條 各級各類檔案館和各單位檔案機構應當配置檔案管理必需的設施和設備,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第四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保證檔案機構和檔案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具備...
第三十三條 違反檔案法律、法規規定,造成檔案損失的,由市或縣(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損失檔案價值,責令賠償損失。其標準如下:(一)永久、長期、短期保管的檔案,每頁分別賠償50元、30元、20元;(二)應當立卷歸檔的檔案材料在未立卷前損失、無法鑑定保管期的,一律按永久保管的檔案標準賠償;...
(三)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可能對其他建築和設施造成影響,未停止施工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四)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未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敷設地下管線、設立警示標識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五)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在管線進入綜合管廊運行後,未...
(二)緊急公文應當根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特急”、“急件”。其中電報應當分別標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緊急公文的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標註在檔案首頁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如需同時標註秘密等級、緊急程度,應先標緊急程度後標秘密等級。(三)發文機關標識應當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