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制度改革

文官制度改革以1870年6月4日英政府頒布的正式確立公開競爭考試制度的樞密令為建立標誌,文官制度的改革,大大提高了官吏的素質和辦事效率,保證了國有政策的穩定和連續性,加強了工業資產階級的統治。

發展,制度內容,任用制度,文官權利義務,職位分類,考績獎懲制度,報酬福利制度,培訓進修制度,人事管理機構,西方制度特點,法治化,知識化專業化,講求職業道德,

發展

在十九世紀以前,英國的官吏任用存在著嚴重的混亂和舞弊現象。進入十九世紀中期,代表工業資產階級利益的自由主義者開始提出官吏任用改革的要求,經過艱難的爭取,到1855年初步開始了改革,首先是在任用文官時採用在候選人中通過考試錄用的辦法。到1870年樞密院發表關於文官制度改革的命令,規定:除外交部和內務部及某些高級文官外,大部分文官的錄用均以公開考試和競爭來選拔,此後,對這一制度經過不斷修正補充,逐漸形成通過公開考試競爭的方法選拔文官的制度。
通常以1870年6月4日英政府頒布的正式確立公開競爭考試制度的樞密令,作為英國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標誌。它的形成和建立,部分滿足了新興工業資產階級要求國家機器適應和保護生產力發展的願望,所以很快為資本主義各國所採用。加拿大和美國在英國的影響下,分別於1882年和1883年建立自己的文官制度。德國、法國、日本長期保留封建官僚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真正確立現代文官制度。在西方已開發國家建立文官制度的同時,第三世界一些民族獨立國家,仿效或借鑑資本主義國家的經驗,制定本國的文官制度。

制度內容

任用制度

文官的任用有兩層含義:一是將非文官錄用為文官;二是錄用的同時或錄用後授予其一定的職務。主要有4種形式:選任制、考任制、委任制、聘任制。每個國家根據本國情況,往往採用1種或同時採用幾種形式。

文官權利義務

權利方面,主要有身分保障權和工資、退休金、撫恤金的領取權;義務方面,主要有執行職務、服從命令、嚴守秘密、對國家忠實、遵守法令、保持“政治中立”等項義務。

職位分類

將各種職位制出職級規範,作為考試、任用、升遷、工資、考核及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據,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美國的“職務分類”,二是英國的品位分類。前者以“事”為中心,後者以“人”為中心。

考績獎懲制度

定期對文官的考勤和工作成績進行評定,成績優秀者獎勵,工作成績不良者,給予教育、訓誡或調動工作、降低職務,目的在於充分發揮和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

報酬福利制度

各國都規定文官享有工資、退休金、撫恤金的領取權。

培訓進修制度

目的在於提高文官的素質和能力

人事管理機構

各國都有專門人事機構,負責管理人事行政事宜。分為部外製、部內制和折衷制3種類型。

西方制度特點

法治化

各國都設有統一管理文官的機構,文官只對法律或法定職權負責。各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文官的法定地位、權力、責任、義務,文官職務常任,無過失不受免職處分。此外,各國法律按一定的標準將所有文官職位進行統一划分和歸類,並據此作出對特定職位的要求與待遇,這是對文官進行科學、統一管理的基礎。

知識化專業化

現代西方文官制度要在法律規定的知識、專業、道德和才能的統一標準下,公開考試擇優錄用。文官的任用須經過嚴格的考試,錄用後進行培訓、以確保文官文化素質和專業水平。

講求職業道德

現代文官作為常任的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忠於國家,為國家的總體利益服務。因此,各國文官制度幾乎都規定要“政治中立”,不受政党進退的影響,依法辦事,廉潔奉公,遵守紀律,嚴守機密,不得經商和兼職,保持文官應有的形象等。可見,文官制度體現了資產階級的“機會均等”、“自由競爭”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維護資產階級的整體利益起到了較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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