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的意見

《文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的意見》是文化部為貫徹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文化系統改革的指導,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現結合文化系統實際,而提出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的意見
  • 發布文號:文政法發[2008]30號
  • 發布日期: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文對象,意見內容,

發文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各計畫單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

意見內容

第一章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和指導方針
按照黨的十七大和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務求實效,緊緊抓住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全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推動文化體制改革取得新的實質性進展,推動形成有利於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發展環境。
──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循序漸進、逐步推開”的方針。充分考慮區域、城鄉發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同行業、不同單位的性質與特點,提出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有計畫有步驟地把改革引向深入。
──堅持“兩手抓,兩加強”。一手抓公益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
──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一手抓國有文化單位的改革發展,一手抓民營文化單位的發展。
──堅持以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進一步提升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
──堅持民眾路線,從民眾中來,到民眾中去。尊重民眾的首創精神,維護好民眾的基本權益,充分調動廣大文化工作者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第二章
積極穩妥推進藝術表演團體改革
遵循舞台藝術發展規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以發展為主題,以激發活力為目的,以面向市場、面向民眾為導向,推進國有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機制創新,引導支持民營藝術表演團體發展,形成多種所有制、多種體制合理布局、共同發展的藝術表演團體格局,形成富有效率的舞台藝術生產的微觀運行機制,形成保護傳承優秀民族藝術、扶持優秀藝術產品生產和傳播的制度環境。
(一)加大國有藝術表演團體布局結構調整力度
原則上同一城市內政府設定的相同或者相近藝術類別的藝術表演團體,人才、設施設備不齊全,難以獨立從事藝術生產,或者市場需求十分有限的,鼓勵支持合併重組。
(二)推進國有藝術表演團體改革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經當地黨委、政府核准,選擇若干藝術生產能力強、有市場潛力、有發展前景、領導班子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的藝術表演團體作為轉企改制的試點,積極探索符合自身特點的轉企途徑,成熟一個轉制一個。中直藝術表演團體、省(區、市)直屬藝術表演團體要在轉企改制中起表率和示範作用。鼓勵以資本為紐帶、以產業鏈為支撐,引入戰略投資者,打造具有藝術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活力的文化演藝企業集團。鼓勵社會資本以投資、參股、控股、兼併、收購等形式,參與國有藝術表演團體的公司制改建。
加強對轉企改制藝術表演團體的政策支持。要確保原有的財政投入在過渡期內數量不減,渠道不變。過渡期後,按照投入不減,適當增加的原則,改善投入方式,通過購買公益性演出服務、資助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文藝創作以及獎勵等方式支持轉企藝術表演團體的發展。支持地方政府結合實際完善社會保障政策和措施,切實保障演職員的正當利益。對轉企改制的院團,文化行政部門要幫助解決相對固定的演出場所。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支持其新建劇場;不具備新建條件的,可以在現有的演出設施中調劑解決。
確需國家扶持,對傳承發展民族藝術或者參與國際文化交流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的藝術表演團體,實行事業體制。少數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地(市)、縣級經常下基層為農牧民民眾演出的藝術表演團體,選定若干保留事業體制,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對進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承擔保護責任的藝術表演團體,國家給予扶持。對事業體制藝術表演團體,由財政保證其人員基本支出經費,以向公眾提供服務的質量和數量確定財政補助數額;提供基本運行經費和樂器購置、設施改造經費,使劇團具備一定的藝術生產能力。通過加大劇目投入和場次補貼力度以及採購服務等方式促進其事業發展,擴大其藝術再生能力。要強化其公益屬性,承擔規定數量的免費或者低票價的公益性演出任務。探索將演出票務、舞台美術、劇場等能夠市場化運作的業務部分剝離轉制為企業。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人員結構,全面推行崗位設定管理、契約聘用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探索新近人員實行新的勞動契約聘用制,打破事業身份終身制。
(三)支持民營藝術表演團體發展
鼓勵國內社會資本投資成立藝術表演團體,推動多種所有制藝術表演團體的發展。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落實文化部、財政部、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關於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從放寬市場準入、簡化演出審批手續、加強創作演出指導、支持對外交流、加強人才培養和完善管理等方面支持民營藝術表演團體的發展。
(四)開展重點藝術表演團體評估
國家從創作演出補貼、購買服務、設施建設、人才培養、文化交流等方面加大對重點藝術表演團體的扶持。重點藝術表演團體不以單位的事業性質或者企業性質為衡量標準。實行事業體制的藝術表演團體、實行企業體制的藝術表演團體以及民營藝術表演團體,符合國家文化部門評估條件和標準的,都可以納入重點藝術表演團體予以重點扶持。
第三章
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
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民眾藝術館、美術館、承擔公益性任務的藝術研究機構、文物保護考古科研管理機構、藝術學校、畫院等單位,要按照增加投入、轉換機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要求,強化公益屬性,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功能定位、職責任務。改革的重點是繼續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健全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經費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考核體系,規範經營行為。鼓勵各地結合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探索建立文化單位職工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
積極探索多種轉企改制的模式,加快所屬演出展覽中介機構等單位轉企改制步伐,著力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資產經營責任制。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以資產為紐帶,整合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兼併重組轉企改制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爭取2—3年內完成轉制任務。
第四章
大力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構建結構合理、發展平衡、網路健全、運營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是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當前工作的重點是,以大型公共文化設施為骨幹,以社區和鄉村基層文化設施為基礎,加快建成國家、省、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6級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路。繼續推進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送書下鄉工程、流動舞台車工程,做好鄉鎮文化站內容建設工作,提高公共文化產品的生產供給能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經費保障機制,保障縣鄉公共文化機構基本運轉。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探索“民辦公助”的有效方式,對各類具有公益性功能的民辦非營利文化機構予以扶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係,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在確保政府承擔公共文化服務主導責任的同時,注意發揮市場和社會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中的作用,積極引入競爭機制,通過政府採購、服務契約外包、志願服務等多種形式,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方式的多元化、社會化。
第五章
加快發展文化產業
以落實和完善國家文化產業政策為切入點,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具有良好前景的網路文化、遊戲、動漫、流媒體等新興文化產業,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文化產業,推動演藝、音像、娛樂、藝術品等傳統文化產業的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推進網路數位技術與文化的融合,創新文化生產和傳播方式,培育新的文化業態。以改革創新的精神,辦好重點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使之成為文化產業信息交流、項目合作、產品交易的綜合平台。依託文化產業網,打造國家文化產品和投融資項目服務交易平台。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落實《國務院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發展。健全完善培育大型骨幹文化企業和扶持中小文化企業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
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發展演出、娛樂、美術品、網路文化、動漫遊戲等文化產品及服務市場,推進票務、網咖連鎖經營。完善產權、資本、信息、技術、人才等要素市場,充分利用國內外資本市場推進文化企業的國內上市進程,拓展文化產業投融資渠道。嚴格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加強對進口網路文化、動漫遊戲、演出、藝術品的內容審查。加快建設文化市場監管平台。積極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加快副省級城市和地市級以下相關部門執法力量的整合,提高執法隊伍建設水平和市場監管的規範化、信息化水平。加強文化市場管理,保護智慧財產權,維護健康的文化市場秩序。
第六章
加強改革的組織實施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制定改革的具體規劃,確定改革重點,明確工作進度,細化目標任務和實施步驟,把中央的要求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工作措施和改革行動。文化部將制定直屬事業單位改革方案,推動直屬單位改革取得新的進展;並將會同中央宣傳部制定指導藝術表演團體改革的意見,推進全國藝術表演團體改革工作。原有綜合性試點地區文化行政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力爭在2010年前全面完成文化系統的改革任務,其他省(區、市)要在試點的基礎上向面上推開,力爭取得重大進展。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改革的步驟。要從改革的實踐中總結經驗,針對實際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助黨委政府做好改革配套政策的完善工作,特別是完善經營性單位轉企改制的激勵保障政策,妥善解決轉制單位改革成本、轉制前後職工社會保障待遇不平衡等問題。要在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的要求保持一致,精心組織改革方案的實施,及時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完成,推動改革工作開創新局面。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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