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於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05〕14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和加快文化發展的若干意見》(黔黨發〔2006〕15號)檔案精神,構建起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和保障我州城鄉人民民眾的基本文化權益,進一步繁榮文化市場,為我州城鄉人民民眾提供豐富多彩的優秀文化產品,不斷推出提升我州對外形象、擴大我州對外影響的文化精品。結合我州實際,對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文化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和加快文化發展的意見
- 檔案類別:意見
- 地點:貴州
- 發布年份:2006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二、工作重點,(四)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五)加快國有文化企業改革,(六)有效推進文化領域結構調整,(七)打造特色文化,(八)發展特色文化產業,(九)發展文化旅遊商品,(十)培育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三、保障措施,(十一)健全巨觀管理體制,(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偉大旗幟,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遵循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特點和規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樹立新的文化發展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人為本,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以向全社會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為目標,充分調動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促進文化事業全面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為實現我州天藍、地綠、水清、人和、業興作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要以政府為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增加投入、轉換機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發展經營性文化產業,要以市場為導向,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壯大實力。
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循序漸進、逐步推開。堅持資源整合、項目帶動,堅持文化與旅遊結合發展。
堅持發展以布依族、苗族文化為重點的民族文化,以紅軍長征經過黔西南和作為二戰時期“史迪威公路”形象標識的晴隆二十四道拐為主的紅色文化,以馬嶺河峽谷、萬峰林、萬峰湖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為主的旅遊文化,以綠色消費、森林、草地、濕地、野生動物以及花、鳥、竹、石、茶為重點的生態文化。
(三)目標任務
到2011年,束縛文化發展的思想觀念、做法、規定和體制性障礙有效破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文化事業單位的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全州廣播有效覆蓋率達到95%,電視覆蓋率達到98%,鄉鎮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村有文化活動場所;文化產業有新的突破,文化產業增加值每年增長16%,高於同期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民族文化、紅色文化、旅遊文化、生態文化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文藝演出業、廣播影視業、新聞出版業、休閒娛樂業初步形成,文化旅遊商品形成規模生產(以上簡稱四化四業一品),發展一批在省內外乃至國內外有影響的文化企業,創作出一批有較大影響的文藝作品,初步建成“五館合一”的黔西南州民族文化宮。
二、工作重點
(四)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
1、對現有文化事業單位明確不同改革要求:
——政府興辦的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民眾藝術館等為民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單位,為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必須面向基層、面向民眾,向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務。
——黨報、電台、電視台、重點新聞網站,承擔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務的出版單位,重要社會科學研究機構,體現民族特色的藝術團體,實行事業體制,由政府重點扶持。黨報、電台、電視台、重點新聞網站要最佳化組織結構,整合內部資源,轉變經營方式,要堅持黨管媒體、黨管幹部,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始終確保黨和人民喉舌的性質。重要社會科學研究機構要保證完成州委、州政府確定的重大科研任務,面向社會,加強現實問題的套用研究,提供對策建議。體現民族特色的藝術團體要面向民眾,開拓市場,在競爭中發展壯大。
——新聞媒體的廣告、印刷、發行、傳輸網路部分,以及影視劇、體育、綜藝、娛樂等節目製作與銷售部門,可從事業體制中剝離出來,轉制為企業,進行市場運作,為主業服務。主管單位和出資人要切實加強對剝離企業的經營方向、資產配置、重大決策、重要管理人員配備的管理和監督。
2、加大公益性文化事業投入。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建立財政性文化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文化事業經費的增長幅度不低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逐步提高全州財政性文化投入在財政支出中的比例,按比例匹配文化項目資金,重點加大對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文化建設、文物和民族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投入。進一步完善城市(鎮)、社區文化基礎設施。將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作為社會服務設施的重要內容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城市(鎮)近期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在文明城市(區)、文明縣城、文明村鎮的創建和測評中,將有一定規模、水平和特色的文化基礎設施作為硬指標進行考核。支持採用“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吸引國內外資本參與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貫徹落實《貴州省農村文化建設規劃綱要(2006——2010年)》(黔黨辦發〔2006〕7號),繼續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逐步完成“五館合一”的黔西南州民族文化宮、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進一步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對確屬瀕危的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和文化生態區,要儘快列入保護名錄,落實保護措施,抓緊進行搶救和保護。對有重大影響的民族民間優秀文化的傳承人授予榮譽稱號,給予必要的補助和獎勵。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中宣部關於進一步支持文化事業發展的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6〕43號)中鼓勵捐贈和贊助的有關規定,拓寬渠道,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業。多方籌資,建設黔西南民族文化宮、興義民族一條街等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公益文化設施。
3、改進和完善政府扶持方式。建立文藝發展專項資金,扶持優秀文藝作品,實施文藝影視創作、演出和理論研究精品工程,實行項目預算,以項目投入為手段,推動文化事業單位的工作重心落實到圍繞黨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而進行的重大項目運作上。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在自有場所舉辦文化活動取得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用於加強和改善公益性文化服務。文化事業單位可以對其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房產、建築物依法進行經營、租賃、轉讓,對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建築物進行經營、租賃、轉讓的,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
4、推進文化事業單位內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不得相互混崗。事業單位要推行全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健全崗位目標責任制。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收入分配管理辦法,加強監管,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機制,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濟核算。
(五)加快國有文化企業改革
1、穩妥推進經營性文化企業單位的轉制。轉制企業要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合理界定產權歸屬,做好資產評估、產權登記、不良資產核銷等工作。確認出資人身份,明確出資人權利,建立資產經營責任制。具備條件的,可實行資產授權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轉制過程中涉及土地資產處置的,按國有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轉制后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以保留劃撥方式處置,應該實行有償使用的,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處置,享受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優惠政策。轉制後採取易地搬遷改造等方式產生的土地級差收益,可參照國有企業改革的具體做法進行返還,用於轉制保障。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產權交易、共同投資、聯合開發等形式,參與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鼓勵、支持和引導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與發展項目的實施結合進行。
2、切實做好轉制的勞動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政策銜接。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執行中央、省相關政策規定。妥善安排富餘人員。
(六)有效推進文化領域結構調整
1、最佳化文化資源配置。把盤活國有文化資產存量和最佳化國有文化資產存量有機結合起來,用新的體制機制擴大國有文化資產增量,在擴大增量中進一步最佳化和盤活存量,解決國有文化資產不經營文化產品、效益不高、閒置浪費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科學規劃和配置公益性文化事業資源、經營性文化產業資源。
2、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州政府每年安排200萬元,各縣市政府每年也要根據財力狀況安排相應的文化產業發展資金,主要採取貼息、補助等方式,重點支持國家、省和州、縣市鼓勵優先發展的文化產業項目,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對我州經確定的文化體制改革試點縣市的文化企業和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單位,執行中央、省相關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把文化產業全面納入貸款範圍,加大對文化企業的信貸扶持力度,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內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有關部門對文化企業辦理抵押、擔保、評估等有關手續要給予支持和優惠,以增加引導信貸投入的可操作性。鼓勵建立適用於文化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中小企業擔保中心應為中小文化企業提供優先服務。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大力啟動民間投資和社會投資,吸引各方力量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形成企業、金融機構、政府、民間、境外等多方面結合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爭取組建文化企業集團,認真落實黔黨發〔2006〕15號檔案的有關優惠政策。
3、大力發展非公有制文化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發〔2005〕10號)和《文化部、財政部、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積極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和平等競爭機會,鼓勵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國家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充分利用稅收、建設、金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做強做大。
4、實施差異化發展戰略。科學定位全州各縣市民族民間文化、歷史文化、生態文化資源的比較優勢及組合優勢,在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的過程中避免結構趨同,減少重複建設。興義市要依託全州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地位,充分發揮資金流、技術流、信息流、人才流密集和文化資產存量較大的優勢,以重大項目的實施為載體,推動區域內外文化生產力要素有效聚集,促進文化產業發展上規模、提檔次、增效益,構建門類較全、支柱較多、綜合實力較強的文化產業體系。根據我州民族民間文化和歷史文化資源的多樣性、豐富性,貞豐、安龍、興仁、晴隆、普安、冊亨、望謨、頂效要充分挖掘提升民族民間歌舞文化、傳統節慶習俗文化、工藝美術文化等的內涵,面向市場,結合區域特點,突出地方特色。
5、促進文化產業升級。積極運用先進技術和現代生產方式,改造傳統的文化生產和傳播、行銷模式,延伸產業鏈。發展數字廣播、數位電視、數字印刷出版、動漫和網路遊戲、創意設計等新興產業,建設大容量的數位化文化資源庫,推動傳統媒體與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的互動融合。加快技術設備更新,統一技術標準,建設先進安全的現代廣播電視傳輸網路,促進網路整合,更好地利用和發揮廣播電視傳輸網路延伸文化產業鏈的平台功能。提升研發能力,努力搶占文化科技競爭的制高點。
(七)打造特色文化
1、打造民族文化。充分挖掘、整理、包裝和利用好我州豐富而優秀的布依族、苗族、彝族等民族文化資源,使其轉化為產業資源和市場資源。一是著力打造民族音樂,創作一首唱響全省乃至全國的歌曲。二是著力打造民族歌舞,創作一台以布依八音坐唱、彝族舞蹈《晴隆阿妹戚托》等為代表的充分展現黔西南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歌舞。三是著力打造民族服飾,製作充分展現民族元素,體現我州特色的民族服飾並形成規模生產。四是著力打造一批布依族、苗族民居,使之成為展示我州民族文化的基地。五是著力打造民族特色食品。六是收集、整理一批民族古籍。七是繼續舉辦好布依風情節、苗族風情節、布依歌節等民族節日,擴大黔西南對外宣傳推介力度,進一步提高黔西南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2、打造紅色文化。深入挖掘和系統總結我州紅色文化歷史,大力發展紅色文化。一是以貞豐白層古渡口、興義威舍豬場紅軍紀念館為主展示中央紅軍過黔西南的歷史。二是以望謨卡發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在黔西南的發展歷史和紅七軍在黔西南的活動、羅盤區游擊隊歷史。三是以晴隆二十四道拐為重點的抗戰文化。
3、打造旅遊文化。一是打造以“中國金州”為代表的品牌旅遊文化。二是打造以馬嶺河峽谷、萬峰林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萬峰湖、貞豐雙乳峰為主的“喀斯特精華之旅”文化。三是打造以何應欽故居、劉氏莊園、南明皇宮為代表的歷史文化。四是打造以我州名優小吃、風味食品、茶葉等優質農產品、白酒等優質飲料為重點的飲食文化。為優美的山水風光注入豐富多彩的文化內涵。
4、打造生態文化。一是強加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提高民眾的生態文明素質,鼓勵綠色消費。二是樹立生態文化理念。積極發展生態旅遊文化、綠色消費文化、森林文化、草地文化、濕地文化、野生動物文化以及花、鳥、竹、草、石、茶文化,大力倡導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諧相處的價值觀,形成尊重自然、熱愛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圍。三是繼續加大植樹造林力度,大力推廣“晴隆模式”、“頂壇模式”、“坪上模式”、“者樓模式”,開展石漠化治理,保護森林草地資源,逐步提高森林覆蓋率。四是注重環境保護,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山川秀美、空氣清新的最佳人居環境。
(八)發展特色文化產業
1、發展文藝演出業。鼓勵、引導和扶持廣大文藝工作者、文藝團體創作具有黔西南特色的民族音樂、舞蹈,以國家級水平為目標發展布依族歌舞,鼓勵、支持專業和業餘文藝團體逐步建設適應市場需求和歌舞節目要求的演出場所,抓好國家級、省級風景區文藝節目演出,增加遊客在我州行程中的文藝演出項目。繼續辦好“多彩貴州”系列活動、黔西南州春節聯歡晚會、“六月六”布依風情節、“八月八”苗族風情節、“查白”歌節等民族節日,切實抓好景區、景點突出民族特色的歌舞演出以及各種公益性和營業性演出。
2、發展廣播影視業。繼續實施“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完成20戶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建成黔西南州廣播電視綜合信息網,今年8月黔西南人民廣播電台開播,力爭2010年前實現州所在地的有線電視數位化,完成全州廣播電視無線覆蓋工程。廣播綜合覆蓋人口300萬人,有效覆蓋率95%,電視綜合覆蓋人口310萬人,覆蓋率98%。有線電視用戶達15萬戶,形成有線與無線、開路電視與有線電視共同覆蓋、廣播與電視共同發展、互為補充的格局。繼續實施“2131”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滿足農村民眾對電影的需求。
3、發展新聞出版業。堅持黨管媒體,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發展報刊業、包裝裝潢印刷業、音像業、廣告創意製作業、網路傳輸業等行業,在滿足人民民眾對文化產品的需求的同時,形成產業規模和市場優勢。引導企業樹立文化品牌意識,及時註冊具有文化特色的商標、著作權,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辦好《黔西南日報》、《今日黔西南》、《黔西南工作》、《金三角》、《黔西南社會科學》等刊物,辦好“中國金州網”、“金州線上”等網站。加強多元化發展格局,積極發展印刷、廣告業,開展新聞培訓。新華書店在搞好發行主渠道的同時,積極開展多種經營。
4、發展文化休閒娛樂業。以民眾休閒娛樂需求和旅遊需求為導向,發展廣大人民樂於參與的民眾藝術、鄉村旅遊等自娛自樂項目。發展科技含量高、規模大的文化、體育休閒娛樂項目。發展多功能、綜合性、文明經營的文化娛樂場所。大力吸收社會資本尤其是民營資本投入文化娛樂業。
(九)發展文化旅遊商品
積極支持、鼓勵和引導我州文化企業、科研院所、民族民間藝人等設計、製作、生產包含我州自然風光、民族風情、歷史文化特色的文化旅遊商品。內容主要有以黃金為代表的民族民間工藝品,以貴州龍化石、銅車馬等為代表的文物仿製品,以刺繡、布依服飾、苗族服飾等為代表的民族服飾,以茶葉、花椒、清真食品、薩其瑪等為代表的優質農產品和名、特優食品,使之成為文化旅遊商品。
(十)培育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1、加強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建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進一步打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市場格局,加快建立完善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重點培育書報刊、電子音像製品、文藝演出、文藝培訓、休閒娛樂、影視等文化產品的中心市場,培育和發展各具特色的文化產品專業市場。加強資本、產權、人才、信息、技術等文化生產要素市場建設。培育和規範以網路為載體的新興文化市場,培育和開拓農村文化市場。
2、大力發展現代流通組織形式。積極推進現代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新型文化產品流通業態,推進文化產品物流基地建設,扶持農村連鎖網點,建立書報刊、影視產品、音像製品、藝術品、演出劇目的現代市場行銷系統。
3、建立健全文化市場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發展和完善經紀、代理、評估、鑑定、推介、諮詢、拍賣等中介機構,推行智慧財產權代理、市場開發、市場調查、信息提供、法律諮詢等專業化服務,努力提高文化產業的市場化程度。制定行業規範,加強對文化中介機構的管理和行業組織建設。
4、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建立依法經營、違法必究、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健全市場規則,建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文化企業信用檔案和文化市場信用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嚴厲打擊盜版、侵權等非法行為。
三、保障措施
(十一)健全巨觀管理體制
1、加強和改進巨觀管理。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建立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有序、統一高效的巨觀調控體系。完善預報、引導、獎懲、調節、責任、監督、保障、應對等機制。
2、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按照建設法治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強化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功能,推動政府行政部門逐步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由管微觀向管巨觀轉變,由主要面向直屬單位向面向全社會轉變,由以行政手段管理為主向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管理轉變。推進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許可,推行政務公開,提高公信力。
3、狠抓人才隊伍建設。充分認識解決人才瓶頸的制約是加快我州文化發展的關鍵性問題,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實施人才培養和引進工程。加強宣傳文化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文化創新的人才培養、引進和選拔機制,著力培養、引進文化領域的領軍人物和專業、藝術人才以及懂經營、善管理的複合型人才,注意保護和培養民族文化傳承人。充分調動廣大文化工作者積極性。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1、切實加強對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的複雜性、艱巨性和挑戰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把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調查研究、統籌協調、具體指導,將工作做細做實,有計畫、有安排,分階段、分步驟,積極穩妥地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大力實施、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文化體制改革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積極穩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充分認識文化體制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社會系統工程,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支持和參與改革。有關部門要落實中央、省關於文化體制改革的政策規定,制定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使文化體制改革與勞動、人事、分配、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相銜接,為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和加快文化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試點地區、單位事關文化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調整要按規定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