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英籍歌手林峰和美籍歌手李承炫等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英籍歌手林峰和美籍歌手李承炫等到上海演出的批覆》是文化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同意英籍歌手林峰和美籍歌手李承炫等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 發布單位:文化部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你局滬文廣影視[2008]1518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邀請英籍歌手林峰、胡杏兒,美籍歌手李承炫、費翔、方大同,於2008年11月1日到上海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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