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汶萊歌手吳尊到江蘇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汶萊歌手吳尊到江蘇演出的批覆》是2009年文化部發出的一份檔案,接收對象是江蘇省文化廳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9〕櫃蘭583號
【發布日期】2009-04-16
【生效日期嘗促鑽】2009-04-16
【失效日期】
【所循應勸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汶萊歌手吳尊到江蘇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9〕583號)
你廳府歡船蘇文市(外)91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江蘇省南京仟禧文化廣告臘閥奔有限公司邀請汶萊棗雅兆背歌手吳尊,於2009年7月求兆訂臭24日至8月2日到江蘇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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