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系統

文化系統

文化系統是美國帕森斯的社會系統理論的下屬系統之一。指人在行動中由學習而得到的部分。認為文化不是由單一的個人所創造出來,而是世世代代的人所累積下來的,人只是在生活和專門的學習中得到當時的文化累積。但各人所得到的文化累積有方面的不同,有多少的不同。文化由進化過程而得到成長,繼承前人的成果,也創造新的文化。語言是文化的最主要特徵,人的語言能力是有機體的機能的產物,但各種不同的形成和文字的符號形象體系則是由文化所產生的。文化系統還包括科學、技術、宗教信仰、經濟活動方式、政治制度、法律體系、社會的風俗習慣、日常生活方式等。文化是人類改造世界的結果,也是人類生存和繼續發展的工具。社會系統受到文化系統的影響,文化系統使社會系統具有合法性,並使社會系統為社會成見所承認,使社會系統得以延續,不為反對者所擾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系統
  • 外文名:Cultural system
系統分類,意義,影響因素,

系統分類

文化系統
網路文化行為:網民在網路中的行為方式與活動,大多具有文化的意味,它們就是網路文化的基本層面,是網路文化的其他層面形成的基礎。
網路文化產品:這既包括網民利用網路傳播的各種原創的文化產品,例如文章、圖片、視頻、Flash等,也包括一些組織或商業機構利用網路傳播的文化產品。
網路文化事件:網路中出現的一些具有文化意義的社會事件,它們不僅對於網路文化的走向起到一定作用,也會對社會文化發展產生一定影響。
網路文化現象:有時網路中並不一定發生特定的事件,但是,一些網民行為或網路文化產品等會表現出一定的共同趨向或特徵,形成某種文化現象。
網路文化精神:網路文化的一些內在特質。目前網路文化精神的主要特點表現為:自由性、開放性、平民性、非主流性等。但隨著網路在社會生活中滲透程度的變化,網路文化精神也會發生變化。

意義

不同層面的網路文化交織在一起,構成了複雜的網路文化景觀。而網路文化的形成,有著自己內部的動力系統,也有著外部的推動力量。
就像其他文化一樣,網路文化的發展,除了其系統內部的動力外,外部力量的影響,是必然的。技術、經濟、政治,這三者構成了網路文化的外部力學系統。
網路文化形成的物質保障是數位技術。數位技術使得文化產品的生產與傳播門檻大大降低,也為個體訴求的滿足提供了越來越豐富的手段與方式。技術是塑造網路文化的特質的一個重要工具。網路文化精神的自由、開放,離不開網際網路技術自身的開放、共享等技術特性。網路文化的平民性,與技術自身的低門檻性也是一脈相承。

影響因素

經濟在網路文化的發展初期,似乎作用並不那么明顯,但是,它們實際上在潛在地影響著網路文化的發展軌跡。而到一定階段後,經濟因素就會浮出水面,更直接而深層地影響網路文化的格局。
網路文化產品的生產與傳播離不開商業力量的推動,一些網路文化事件或網路文化現象也可能由於商業因素而被放大或有意加以抑制。商業力量會通過某種“議程設定”的方式,來影響人們的注意力,這可能使原來的機制受到外力的牽引從而發生一些變化。商業力量直接造就了網路中的某些話語中心,例如,那些具有強勢地位的網站,這些話語中心對於網路文化的“地勢分布”也具有直接的作用。
政治力量顯然也會作用於網路文化的走向,有關的政策與法律法規、相關機構的管理方式與手段,都可能影響到網路文化的起伏。如果能尊重網路文化發展的內在規律,講求管理的方法與策略,政府等對於網路文化的導向作用將是明顯的。技術、經濟、政治,這三者並不是孤立地起作用,三者構成了一種合力,再作用於網路文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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