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2013年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的通知

教學[20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2013年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時間:2013年5月30日
  • 相關檔案:教學[2013]5號
簡介,詳情,

簡介

為貫徹落實2013年5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經徵求有關部門同意,教育部決定2013年繼續實施並擴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專項計畫)。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詳情

一、充分認識擴大實施專項計畫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十分關心高等學校特別是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問題。經過多年努力,目前農村學生上大學的機會公平問題已初步得到解決,區域間高考錄取率差距明顯縮小,但上重點高校的比例仍然偏低。擴大實施專項計畫,既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的精神和要求,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的重要舉措,也是改善重點高校學生結構、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客觀需要。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確保2013年專項計畫的順利實施,切實把這項惠及廣大農村貧困地區學生的政策落實到位,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
二、擴大實施專項計畫的基本要求
1.擴大規模。2013年專項計畫以農林、水利、地礦、機械、師範、醫學及其他適農涉農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專業為主,總招生規模擴大至32100名。其中,本科計畫安排30000名,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學校為主的在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擔;高職計畫安排2100名,維持2012年規模,由國家示範性(含骨幹)高等職業學校承擔。
2.擴大區域。2013年專項計畫覆蓋區域將在2012年面向680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包括371個民族自治縣、252個革命老區縣和57個陸地邊境縣)基礎上,擴大到832個縣(包括所有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個團場),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等省、區。
3.增加高校。承擔專項計畫本科任務的高校由去年的222所擴大到263所,覆蓋所有“211工程”學校和108所中央部屬高校。承擔專項計畫任務的中央部門高校,2013年錄取農村學生比例比上一年至少提高2個百分點。
4.鼓勵地方採取措施。各省(區、市)在國家擴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的基礎上,按照本通知精神,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統籌本地高等教育資源,制訂地方所屬重點高校進一步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政策措施。
三、認真做好專項計畫招生錄取工作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的通知》(教學〔2012〕2號)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擴大專項計畫的實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鼓勵農村貧困地區優秀學生踴躍報考。省級招辦要會同當地教育、公安部門,完善聯合審查機制,嚴防高考移民和資格造假。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嚴格規範錄取管理。各有關高校特別是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統籌招生計畫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合理安排分省招生計畫,確保完成專項計畫任務。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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