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快推進直屬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2005年全國高校科技產業工作會議和2006年推進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視頻會議的精神,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產業規範管理的指示精神,現就加快推進我部直屬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加強高校產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加快推進直屬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 頒布單位:教育部
  • 檔案號:教技發〔2007〕1號
  • 頒布時間: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教技發〔2007〕1號
一、當前高校產業工作的重點是加強規範管理。各校要按照我部的統一部署,儘快完成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任務,重點完成清理歷史遺留問題、清產核資、組建資產公司、將經營性資產從學校剝離出來並劃轉至資產公司,建立高校產業新型的管理體制。尚未組建資產公司的學校,務必於今年(2007年)6月底前完成組建工作,並逐步完成經營性資產的劃轉。
二、各校要加快推進全資企業改制,推動高校企業的社會化進程,儘快在高校企業中普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高校企業改制,必須遵循國家關於國有資產處置和產權交易的有關規定及程式,由學校或由資產公司代表學校組織實施對下屬企業的審計和評估,並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各校要進一步加強對產業工作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學高校對本校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負有主要責任,必須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已初步建立新型產業管理體制的學校,應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完善學校對資產公司、資產公司對其所投資的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監督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高校轉化科技成果,要儘可能通過社會化的機制進行,原則上使用無形資產進行投資,一般不以現金出資;學校和學校資產公司對外投資,必須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禁止學校為企業提供擔保,資產公司也一般不得為下屬企業提供擔保,資產公司要嚴格審核學校骨幹企業之間互相擔保的行為,防止出現新的風險。
四、各校在推進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中,要高度重視處理好改革和穩定的關係。近期,各校要認真做好清產核資工作,摸清家底、排查風險,把本校產業中存在的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包括負債、擔保、不良資產、訴訟等梳理清楚。各校對於產業中已經產生的問題和風險,一方面要區分不同情況,積極採取各種有力措施和辦法,例如通過收縮戰線、盤活資產和轉讓股權等途徑加以解決和消除;另一方面,要從保持學校穩定出發,注意把握政策和策略,審慎、穩妥地處置各類問題,包括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規避經濟風險,妥善安置相關人員,切實維護高校和諧、穩定的政治局面,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五、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推進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對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我部已成立高校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應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採取有力措施推進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各校在產業規範化建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要及時請示、報告。我部將建立經常性的巡察制度,加強對部屬高校產業和經營性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教育部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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