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時間
2010年12月1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成立教育部民族教育發展中心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0〕320號),同意成立教育部民族教育發展中心,核定中心財政補助事業編制35名。
主要職責
開展民族教育研究工作,參與擬訂民族教育發展規劃,對重點民族地區教育政策、民族教育特殊性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具體政策建議;
開展雙語教育、學校民族團結教育和民族教育政策宣傳等工作。
宗旨:開展民族教育政策研究,促進民族教育事業發展。
業務範圍:
(一)擬定民族教育研究計畫,開展民族教育發展戰略的決策研究,承擔國家民族教育重點研究課題,參與擬定民族教育發展規劃;
(二)開展重點民族地區教育政策、民族教育特殊性問題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具體政策建議;
(三)開展雙語教育體制機制、教師隊伍建設、課程和教材體系以及教育教學資源建設研究;
(四)開展民族教育質量監測、評估及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
(五)開展民族文化和國際多元文化教育政策比較研究,參與組織學術交流,承辦民族教育政策宣傳工作;
(六)開展教育部授權和委託的其他有關工作。
機構設定
綜合辦公室
負責人事、財務、文秘、檔案、機要、行政後勤和外聯工作;負責綜合性文字工作;負責民族教育政策宣傳和中心內部研究刊物的編輯發行;負責民族教育及有關經濟、科技、文化、人口等方面數據信息的收集和處理;組織協調民族教育發展綜合性問題研究;承擔有關專項工作。
綜合研究室
負責擬定民族教育研究計畫,參與擬定民族教育發展規劃,承擔國家民族教育重點研究課題;負責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改革戰略、教育資源配置、經費投入的政策研究和國內外比較研究;負責民族文化教育、民族教育與宗教關係的政策研究以及國際多元文化教育的比較研究。
雙語教育研究室
負責雙語教育政策研究和國內外比較研究,重點開展雙語教育體制機制、教學規律、培養目標、教師隊伍建設、課程體系等方面重大課題以及教材和教學資源建設、雙語現代教育技術套用研究;開展少數民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研究;負責擬定雙語教師和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和計畫。
教育協作研究室
負責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人才培養、內地與民族地區對口支援及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國內外比較研究;負責內地少數民族人才培養工作的政策研究;負責內地班辦學水平綜合評估。
區域教育研究室
負責重點民族地區各級各類教育的國內外比較研究和政策研究,重點開展西藏、新疆、四省藏區以及牧區、邊境地區、少小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等區域教育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具體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民族教育特殊性問題和難點熱點問題研究。
教育質量評價研究室
負責各級各類民族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分析評估工作;負責民族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研究;開展雙語教育質量監測和效果評價的研究;開展國內外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辦法的比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