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民[2005]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今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了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印發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中發[2005]10號,以下簡稱《決定》)。《決定》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作為新世紀新階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把扶持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加強民族地區人才資源開發作為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徑之一。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民族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於歷史、經濟和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還面臨著很多特殊的困難和問題,民族地區的教育水平與東部發達地區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為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通知
  • 檔案號:教民[2005]13號
  • 簡稱:《決定》
  • 性質:檔案
一、認真學習《決定》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認識。《決定》進一步闡釋了民族教育對於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作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廣泛宣傳,要充分認識加強民族教育對於提高少數民族人口素質、促進民族地區發展、維護祖國統一的重大意義。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從各民族地區實際和民族特點出發,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按照《決定》要求,做好新時期新階段的民族教育工作,不斷推動民族教育發展。
二、抓住機遇,真抓實幹,切實把《決定》精神落到實處。《決定》的印發,為我國民族教育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各地要切實行動起來,用《決定》精神指導我們的工作,在落實上下功夫,真正使民族教育各項工作能有新的突破性進展。要按照《決定》要求,在今後一個時期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是要積極配合各級政府並採取多種措施,確保基礎教育“兩免一補”政策、“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國家扶貧教育工程”、“全國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中國小貧困學生助學金專款、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建設項目、“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等落到實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對這些工作的管理、監督和宣傳,做到項目實施前有詳細規劃,實施中有得力監督,實施後有總結匯報。要加強對邊境民族地區義務教育特殊性問題的研究,切實解決邊境民族教育的實際困難。要進一步保護和重視少數民族女童受教育的權利,提高民族地區女童教育質量,改善女童生存狀況。
二是大力推進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支持民族地區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在國家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專業設定等方面突出民族及區域特色;要大力推進中等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學校內部運行機制改革和教學模式的創新;採取措施,支持民族地區建設好起骨幹示範作用的職教中心或職業學校,承擔起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服務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兩大歷史性任務,當好農科教結合的載體,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做出貢獻。要積極推動建立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貧困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助學制度,使貧困家庭學生順利接受職業教育,掌握脫貧致富本領。
三是積極發展民族地區高等教育,努力辦好民族院校。加大對民族地區高校科技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引導鼓勵民族地區高校充分發揮學科綜合人才密集的優勢,結合區域特色開展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工作,服務民族地區經濟建設。要支持民族地區高校課程建設,加快民族地區高校數字資源的建設步伐。通過“西部之光”、“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博士服務團”等項目向民族地區的傾斜,促進民族地區高校的學術交流和教師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對民族地區高等院校的對口支援工作。進一步加大對民族院校的支持力度,在基地建設、科技項目、人才計畫方面予以傾斜。
四是加強民族地區人才培養工作。堅持貫徹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把為民族地區培養人才、建設人才擺在重要位置,採取多種形式為民族地區培養各類人才。繼續舉辦少數民族本專科預科班和民族班,並適當擴大招生規模;加強民族預科教育基地建設,深化預科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充分利用內地優質教育資源繼續鞏固和發展西藏、新疆學生到內地學習的重要教育方式,逐步擴大高中及以上階段規模。積極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畫”,重視高校畢業的少數民族學生就業問題。
五是因地制宜搞好“雙語”教學及科研開發,積極推廣全國通用的國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雙語”教學及科研工作的指導,促進“雙語”教學的發展。要大力宣傳、廣泛推廣全國通用的國語,建立健全省級少數民族漢語水平考試(MHK)機構,配合搞好少數民族漢語水平考試的各項工作。繼續做好民族文字教材建設工作。
六是要進一步下功夫建設一支高質量的少數民族師資隊伍。各民族地區要通過“民族貧困地區中國小綜合素質培訓項目”、“農村中學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中英西南基礎教育項目”、“聯合國兒基會師資培訓項目”等項目,積極培養“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少數民族師資,尤其是“雙語”師資。要採取鼓勵和優惠政策,吸引師範院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基層學校任教,充實民族地區教師力量。鼓勵和支持大中城市教師、高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基層支教和任教。要進一步採取措施加強教育對口支援。
七是要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民族團結教育及思想道德建設,加大對民族教育的宣傳力度。要按照《決定》有關要求,高度重視和加強對青少年的民族團結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做到有關內容“進學校、進教材、進課堂”。要進一步加大對民族教育的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輿論陣地向國內外宣傳我國民族教育取得的輝煌成就,廣泛深入地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學習貫徹落實《決定》,做好民族教育工作,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教育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最具體的表現,各地要在編制和實施“十一五”規劃時,把搞好民族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搶抓機遇,腳踏實地,開拓創新,扎紮實實推動民族教育事業實現新的突破。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反饋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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