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實施國土資源領域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的意見
教高〔201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部有關直屬單位,部委所屬有關高等學校:
國土資源是國家和人民生存發展的依託與基礎,高校國土資源相關專業人才培養對我國國土資源可持續利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土資源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推進實施國土資源領域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以下簡稱卓越計畫),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提高國土資源領域相關人才培養質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成立國土資源系統和地質勘查行業卓越工程師計畫戰略聯盟。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聯合國土資源系統和地質勘查行業相關高校、企事業單位,成立卓越工程師計畫戰略聯盟。聯盟以共同實施卓越計畫為載體,以開放合作、互利共贏為原則,通過聯盟成員間的資源整合最佳化和人員有機互動,深入開展協同育人工作,促進高校人才培養與行業企事業需求的緊密結合,培養創新能力強、適應國土資源系統和地質勘查行業發展的高素質工程型人才。
二、完善國土資源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標準。國土資源相關專業包括地質類、礦業類、土地資源管理等本科專業和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礦業工程等研究生學科領域。組織專家組依照卓越計畫通用標準,制訂國土資源相關專業的卓越計畫行業專業標準,並明確實踐教學學分(學時)比例(本科及以上層次學生要有一年左右的時間在企事業單位學習)。修訂完善國土資源領域工程師標準。高校要根據通用標準和行業專業標準,制訂卓越計畫專業人才培養標準,突出野外觀察能力和室內分析能力培養,推動學生到企事業完成畢業設計,推進專業學位與職業資格認證的有機銜接,主動申請接受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和卓越計畫實施工作評價,促進人才培養質量持續改進。
三、深化國土資源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機制改革。高校和相關企事業單位要共同實施卓越計畫,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建設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共同實施培養過程、共同評價培養質量。高校要加強實驗室和地質博物館建設,並向學生開放。要積極營造校園地學文化氛圍,加強職業道德和安全保護教育,強化體能和心理素質訓練,促進學生的紀律意識和吃苦耐勞、團隊協作精神等職業素質的全面養成。要充分利用國家留學基金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等,選派學生赴國外進行課程學習、畢業設計或企業實習,培養國際化人才。
四、加強野外教學實習基地建設。國土資源系統和地質勘查行業的企事業單位要與高校共建實踐教學基地,積極接納國土資源相關專業學生進行工程實踐。積極鼓勵將國土資源部重點實驗室、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建設為國家級校外實踐教育基地,並加強面向學生的科普活動。教育部和國土資源部共建一批具有現代化水平的國家級野外教學實習基地,相關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實習基地用地、環境和地質遺蹟保護、基地安全等方面提供支持。進一步完善基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資源共享,探索基地建設與運行的多種合作方式。
五、提升國土資源相關專業教師的工程實踐能力。高校要有計畫地組織國土資源相關專業青年教師,赴國土資源基層部門和地質勘查野外一線進行1-2年的實踐鍛鍊,增強野外實踐能力,並將有關要求納入教師職務聘任和考核的相關辦法。要聘請國土資源系統和地質勘查行業企事業單位實踐經驗豐富、綜合素質好的高級工程師擔任兼職教師,承擔專業課程教學任務或擔任聯合導師,承擔培養學生、指導畢業設計等任務。國土資源系統和地質勘查行業的企事業單位要將兼職教師隊伍建設納入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任務,並給予支持。鼓勵高校和行業學會有計畫地開展國土資源相關專業教師培訓、教學諮詢等,提升中青年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
六、健全國土資源相關專業人才培養的組織和政策保障。成立國土資源領域卓越計畫領導小組(名單見附屬檔案1),負責規劃卓越計畫的規模和專業,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成立國土資源領域卓越計畫專家組(名單見附屬檔案2),負責審定卓越計畫專業培養方案和行業標準。有關高校要加強對計畫實施的領導,健全產學合作的組織管理體系。國土資源系統和地質勘查行業有關單位要積極參與卓越計畫實施,健全學生在企事業單位學習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共同支持建設一批重點專業,推進綜合改革。高校要落實新增經費優先用於實踐教學,加大對國土資源相關專業的經費和政策支持,為國土資源相關專業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提供保障。
附屬檔案:1. 教育部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領域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領導小組名單
2. 教育部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領域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專家組名單
教育部 國土資源部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