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教師[201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財務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時間:2012年9月20日
  • 相關檔案:教師[2012]10號
簡介,詳情,

簡介

高等學校青年教師是高校教師隊伍的重要力量,關係著高校發展的未來,關係著人才培養的未來,關係著教育事業的未來。為深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現提出以下意見:

詳情

一、提高青年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大力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確保青年教師自覺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建立完善黨委統一領導、專門部門負責、有關部門協同配合的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手段和載體,開闢思想政治教育新陣地,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組織青年教師廣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幫助他們進一步了解國情、社情、民情。加強教師黨支部建設,加大在優秀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的力度。完善選聘優秀青年教師兼任輔導員和班主任制度,鼓勵青年教師參與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通過校風校紀建設、論壇活動、文化引領等,激發青年教師的職業追求、敬業精神和責任意識。開展各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和學術規範教育,完善青年教師師德考核和獎懲制度。青年教師要嚴格遵守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自覺踐行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不散布錯誤政治觀點和有害言論信息。對有嚴重失德行為、影響惡劣者,按有關規定嚴肅予以處分或者撤銷教師資格。
二、健全青年教師選聘和人才儲備機制。高等學校在核定的編制和崗位總量內自主公開招聘教師,嚴格教師資格標準,注重品行要求,提高教師任職學歷標準,探索新聘教師兼具教育類專門知識或學位的制度。進一步最佳化教師學緣結構,鼓勵高等學校加大聘用具有外校學習工作經歷教師的力度。發揮博士後流動站培養青年教師的作用,注重把具有博士後研究經歷的優秀人才充實進高等學校教師隊伍。以國家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項目為依託,探索建立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遴選與研究生出國留學項目相結合的新機制,通過跟蹤培養,吸引優秀學生學成後回國任教。高等職業學校要注重選聘既有豐富生產服務管理實踐經驗又有良好理論水平的優秀人才任教,鼓勵高等學校聘用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
三、提升青年教師專業發展能力。推動高等學校設立教師教學發展中心,開展教師培訓、產學交流、教學研究、教學諮詢、評估管理以及職業發展諮詢等,幫助青年教師專業成長。各地各校要加強青年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培訓,建立健全新教師崗前培訓制度和每5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制度。鼓勵青年教師到企事業單位掛職鍛鍊,到國內外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以及在職研修等,促進青年教師在教學科研、社會實踐中鍛鍊成長。
四、完善優秀教師傳幫帶團隊協作機制。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基層教學組織,堅持集體備課,完善青年教師參與教學團隊、創新團隊的制度。建立完善青年教師職業導師制,對青年教師的教學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職業規劃等方面給予指導。健全老中青教師傳幫帶機制,充分發揮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師的示範引領作用,幫助青年教師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創新教師教學技能培訓模式,組織開展教學觀摩、教學能力競賽等活動,激勵和引導青年教師重視教育教學工作。
五、造就青年學術英才和學科帶頭人。實施好“青年千人計畫”、“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畫”,大力引進和培養青年學術英才。在“長江學者獎勵計畫”中增設專門項目,支持自然科學35歲以下、人文社會科學40歲以下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教師。鼓勵各地各校依託重點學科、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項目,培養一批創新思維活躍、學術視野寬闊、發展潛力大的青年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充分發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培養拔尖人才的平台作用,鼓勵青年教師積極參與中國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話語體系建設,對表現優異者予以重點培養和扶持。擴大國家公派留學 “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包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選派規模,名額分配向中西部地區高校傾斜。各地各校要積極拓寬渠道,支持青年教師赴海外進修深造,參加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研究。
六、最佳化青年教師成長發展的制度環境。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完善符合青年教師特點的用人機制,完善重師德、重教學、重育人、重貢獻的考核評價機制,促進優秀青年教師脫穎而出。積極吸納青年教師參與重要學術活動、重大項目研究等,努力為青年教師搭建成長平台。鼓勵青年教師在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實踐中大膽探索、發揮所長,對於成就特別突出的青年教師予以破格任用。充分發揮青年教師在學校建設發展中的作用,鼓勵其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決策和管理。
七、保障青年教師待遇和工作條件。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體現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和業績的教師分配激勵機制,保障青年教師合法權益,充分調動青年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規範教師校外兼職兼薪行為,激勵青年教師將主要精力用於學校教學科研工作。關心青年教師生活,各地應採取有效措施幫助青年教師解決住房、子女入托入學等困難,讓青年教師安居樂業。
八、加強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把加強青年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推動高等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做到認識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強青年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的經費保障。各地要把青年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納入高等學校教育質量評估的重要內容。要大力宣傳優秀青年教師的先進事跡,引導社會各界關心支持青年教師,形成關愛青年教師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
教育部 中央組織部 中央宣傳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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