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制監督,有廣狹兩義。廣義泛指各類國家機關及各政黨、社會團體、組織和人民民眾對教育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活動。以監督的主體為標準,可劃分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等。
教育法制監督,有廣狹兩義。廣義泛指各類國家機關及各政黨、社會團體、組織和人民民眾對教育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活動。以監督的主體為標準,可劃分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等。
教育法制監督,有廣狹兩義。廣義泛指各類國家機關及各政黨、社會團體、組織和人民民眾對教育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活動。以監督的主體為標準,可劃分為國家權力機關的...
教育法制是指由於人們對“法制”的用法和解釋不同而具有多種含義。(1)指國家建立的有關教育的法律和制度,即一國教育法的整體。(2)指教育立法、執法、司法、...
根據視點之不同,教育行政監督有不同的含義。整體上有兩種理解:一是“對教育行政的監督”,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二是教育行政主體對教育行政相對人的監督。...
《教育部關於加強教育法制建設的意見》是1999年12月2日教育部在十五大提出的,主要講述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的十五大和憲法確立的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是2005年1月1日由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執行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執行監督是指對執行程式或執行工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監督,媒體的監督,法院內部的監督和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若干意見在2005.03.2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具有檢察特點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中共中央結合新時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通知下發了《關於印發建立健全反腐體系實施綱要的通知》,並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依照法律確定的職責範圍,管理全國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