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三維目標

三維教學目標不是三個目標,而是一個問題的三個方面。它集中體現了新課程的基本理念,集中體現了素質教育在學科課程中培養的基本途徑,集中體現了學生全面和諧發展,個性發展和終身發展的客觀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學三維目標
  • 提出時間:1956年
  • 提出者:布盧姆
  • 國家:美國
1956年,美國著名的教育心理學家布盧姆立足於教育目標的完整性,制定了教育目標分類系統。他提出把教育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和動作技能三個目標領域。根據布盧姆等的教育目標分類理論,結合我國的教育教學實際,新課程將課程(學教)目標分為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
第一維目標:知識與技能目標
主要包括人類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識和學科基本知識;基本能力——獲取、收集、處理、運用信息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
第二維目標:過程與方法目標
主要包括人類生存所不可或缺的過程與方法。
過程——指應答性學習環境和交往、體驗。
方法——包括基本的學習方式(自主學習、合作學習探究學習)和具體的學習方式(發現式學習、小組式學習、交往式學習……)。
第三維目標: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情感不僅指學習興趣、學習責任,更重要的是樂觀的生活態度、求實的科學態度、寬容的人生態度。價值觀不僅強調個人的價值,更強調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一;不僅強調科學的價值,更強調科學的價值和人文價值的統一;不僅強調人類價值,更強調人類價值和自然價值的統一,從而使學生內心確立起對真善美的價值追求以及人與自然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三維的課程目標應是一個整體,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互相聯繫,融為一體。在教學中,既沒有離開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的知識與技能的學習,也沒有離開知識與技能的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的學習。
新課程背景下的課堂教學,要求根據各學科教育的任務和學生的需求,從“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三個方面出發設計課程目標。具體到教學實踐,就是要把原來目標單一(即知識與技能)的課堂轉變為目標多維(即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維度)的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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