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詞標引

敘詞標引,又稱主題詞標引。是指要求標引人員用敘詞或主題詞來客觀地揭示出文獻所研究或論述的對象的主題概念。也稱為主題詞,是經過規範化處理的,以基本概念為基礎的表達信息內容的詞和詞組。也叫受控詞。根據<<漢語敘詞表編制規則>>中的定義,敘詞是一種主題詞,它是在文獻標引與檢索中用以表達文獻的主題而規範化的詞。

標引,顧名思義,標是標記,引是指引,就是通過標記指引人們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

通過對文獻的分析,選用確切的檢索標識(類號、標題詞、敘詞關鍵字人名、地名等),用以反映該文獻的內容的過程。

主要指選用檢索語言詞或自然語言詞反映文獻主題內容,並以之作為檢索標識的過程。

Indexing一詞,音譯為引得法或意譯為索引法,系指索引的編制技術與方法。

現代外語辭典中則說明此詞有2解,一指索引法,一指標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敘詞標引
簡介,規則,

簡介

敘詞標引,又稱主題詞標引。
敘詞標引優先順序:為保證敘詞標引質量,在標引選詞時應遵循的優先順序。
如:當敘詞表中有專指詞時,必須用專指詞標引。

規則

當無專指詞時,可用兩個或三個泛指詞組配標引,不得只用某一個上位詞標引。
對不適合組配標引的主題,或過於專深的主題,可用上位詞標引。
當無適當敘詞直接標引或組配標引,也不適合用上位詞標引時,可用“靠題標引”法,即用較適合的相關詞標引。
對用上述方法標引都不適合的主題,可增補新詞予以標引。
敘詞表中未收的各種專有名詞,如地名、人名、機構名、產品名、檔案名稱等,如有必要,可採用自然語言加以規範化使用,一般不得用普通敘詞組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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