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禮記·曲禮》
心中傲慢是每個常人都有的,這很正常,但不可表跡於形。
很多人解作”不可傲慢“、“戒驕戒躁”,實為不加考證之人自奪其義,人云亦云。大誤。
基本介紹
原文,譯文,解讀,
原文
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四者慢游之道,桀、紂所以自禍。○敖,五報反,慢也;王肅五高反,遨遊也。長,丁丈反,盧植、馬融、王肅並直良反。欲如字,一音喻。從,足用反,放縱也。樂音洛,皇侃音岳,極如字,皇紀力反。桀,其列反,夏之末主,名癸。紂,直醜反,殷之末主,名辛。
[疏]“敖不”至“可極”。○正義曰:此一節承上人君敬慎之道,此亦據人君恭謹節儉之事,故鄭引桀、紂以證之。
○“敖不可長”者,敖者矜慢在心之名,長者行敖著跡之稱。夫矜我慢物,中人不免,若有心而無跡,則於物無傷;若跡著而行用,則侵虐為甚。傾國亡家,必由乎此,故戒不可長。
○“欲不可從”者,心所貪愛為欲,則“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是也。人皆有欲,但不得從之也。
○“志不可滿”者,六情遍睹在心未見為志。凡人各有志意,但不得自滿,故《六韜》云:“器滿則傾,志滿則覆。”
○“樂不可極”者,樂者天子宮縣以下,皆得有樂,但主歡心,人情所不能已,當自抑止,不可極為,故《樂記》云:“樂盈而反,以反為文。”
○注“四者”至“自禍”。○正義曰:案《尚書》、《史記》說紂惡甚多,不可具載。皇氏云:“斮朝涉之脛,剖賢人之心,是長敖也。糟丘酒池之等,是從欲也。玉杯象箸之等,是志滿也。靡靡之樂,是樂極也。桀之為惡,唯有民隊塗炭,淫於妹嬉之事,雖史傳不言四事,亦應俱有四者之惡,故紂焚宣室,桀放南巢,但‘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桀、紂皆自身為惡,以致滅亡,故云‘自禍’也。”
譯文
心中傲慢是每個常人都有的,這很正常,但不可表跡於形,否則自招禍患;凡人皆有偏好貪愛之物,人皆有之,但不可放縱無度;喜怒哀懼愛惡六情常在人心,但不可讓某一種情緒盈滿心竅;雅樂是幫助人們調節身心直至平和的一種工具(雅樂多以鐘磬琴笛為奏,其音域限制在三個八度左右,過者即為靡靡之音),不可用靡靡之音。上述四者皆為輕慢浮游的表現,是桀、紂自招禍患的原因。
解讀
很多人以為儒家經典就是教導人如何成為聖人的。當然這事實上這是肯定有的,但是千萬不能以為經典就只是聖人之學。實際上,就如同“敖不可及”這短短四個字所體現的,先秦時候的人們就已經達到了某種”人情練達”的狀況:成為聖人雖是不二的理想,但也知道有些東西是作為塵世之子的凡人所力不及的,比如說完全擯除傲慢,完全無欲無求。所以在這本《禮記》裡面,很多時候說的不是要一個君主如何成為聖人,而是說的是君主如何在待人接物中保持一個度,一個符合禮法的度。這也是“中庸”在經典中的一個突出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