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立法(law making from policy)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學技術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策立法
- 外文名:law making from policy
- 所屬學科:管理科學技術
- 公布時間:2016年
政策立法(law making from policy)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學技術名詞。
政策立法(law making from policy)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學技術名詞。定義立法機關依法將成熟、穩定而又有立法必要性的政策轉化為法律的過程。1出處《管理科學技術名詞》第一版。...
立法政策,國家立法機關或執政黨根據一定時期的形勢和任務,為立法工作制定的指導方針和原則,是立法工作得以進行立法政策的基本依據。國家立法機關的立法政策通常是執政黨政策的體現,是使執政黨的方針路線通過法定程式轉化為國家意志的必要前提和步驟。根據任務和側重點的不同,立法政策可以作不同的分類。有的立法政策規定...
2023年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說明。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的決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法律全文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
(一)修改立法法是新時代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通過法治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執行的必然要求 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2018年,黨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政府立法工作部門和起草部門、實施部門做好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活動,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尊重公序良俗,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第二章 參與內容 第六條 公眾可以自主提出立法項目建議,或者根據政府...
《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6月11日印發。計畫發布 計畫全文 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開局之年,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以習近平...
第二十條 立法草案涉及性別平等、公平競爭、安全生產等內容的,起草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履行相關審查程式。第二十一條 對重大立法事項,立法涉及的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等重大問題,起草責任單位應當向省人民政府黨組報告,由省人民政府黨組審定後,按照規定向省委請示報告。第二十二條 起草責任單位應當...
“立法”(Legislation),一般又稱法律制定。西方國家的學者對立法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古代中國與現代意義上的立法含義也有所不同。立法是通常指特定國家機關依照一定程式,制定或者認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活動。立法定義 我國當今法學中,對“立法”一詞有狹義的和廣義的兩種理解。...
立法原則是創立法律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出發點。是統治階級的立法意圖和法律意識的概括。法律只有以正確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的立法原則作指導來制定,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中國立法的總的原則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四項基本原則和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原則...
(三)落實重要立法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政府立法過程中,涉及重大制度改革或存在重大意見分歧時,政府黨組要主動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畫和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需要同級黨委研究的立法項目,在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由政府黨組報經同級黨委研究同意,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需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專業事項做...
(一)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 為了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進一步保證立法引領改革,根據《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省委關於加強黨對立法工作領導的意見,《規定》:一是明確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應當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確定的原則、許可權、程式等要求,真正做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二是明確省人民...
法律政策,是指國家、政黨及其它社會組織在一定歷史時期制定和遵循的關於法、法律制度的行動依據和準則。法律政策往往成為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出發點,並是指現於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法律行動的過程和目的上。統治階級特別是其政黨的法律政策是法律制定和實施的基本依據;法律則是統治階級法律政策的條文化、具體化、定型化...
立法程式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在制定、修改和廢止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活動中,所必須遵守的法定步驟和順序。立法程式具有民主性、公開性、交涉性及自律性等幾大屬性。現代立法程式的價值體系主要由正義、效率和秩序等構成。其中,正義奠定了立法程式的道德基石,效率賦予了立法程式經濟性的內涵,秩序則給立法程式注入了制度化的...
作為經濟法的一個組成部分,產業政策法具有經濟法的一般特徵,如經濟性或專業性、政策性、行政主導性和綜合性等。當然,產業政策法在體現經濟法的一般特徵時又有自己的方式,從而形成了其在經濟法中的一些特殊性。從產業政策法的基本性質、內容和各國的產業政策立法、執法情況出發,我們認為產業政策法至少具有以下幾個...
第十一條 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其他相關單位提出下一年度立法工作計畫項目建議的,應當於每年九月底前向市政府立法工作機構提交立法工作計畫項目建議書。第十二條 立法工作計畫項目建議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立法的必要性和擬解決的主要問題;(二)擬設立的主要制度及可行性;(三)立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民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法律法規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
《立法政策與立法技術》是陶希聖所著作品,出自於《陶希聖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者簡介 陶希聖(1899—1988),湖北黃岡人。1922年北京大學法科畢業。1924年任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輯。1927年初,任中央軍事學校武漢分校教官,參加北伐革命軍工作。1929年後在復旦大學、中央大學、北京大學任教。1934年創辦《食貨》半...
要提高送審稿質量,嚴格按照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等規定,做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及時上報送審稿、立法評估報告等相關材料,為審查、審議等工作預留合理時間。送審稿涉及其他部門的職責或者與其他部門關係緊密的,起草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充分協商,涉及部門職責分工、行政許可、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政策的,...
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展立法工作,推動黨中央有關立法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加快完成黨中央交辦的重大立法項目,不斷強化對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法治保障。嚴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事項,以及立法工作中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問題的,及時按...
——以法制文化建設為突破口,打造精幹立法隊伍。政府立法工作的政策性、專業性很強,必須要有一支高素質的精幹隊伍。要按照時代發展要求,積極推進法制文化建設,努力培育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團結進取、廉潔高效的立法隊伍。進一步強化理論學習與研究,不僅要強化法律知識的學習與研究,還要努力強化政治、經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制定和變動效力可以及於中國全部主權範圍的規範性法檔案活動的總稱。全國人大立法的含義和特徵 全國人大立法是中國的國家立法,是中國的中央立法的首要組成部分。它在中國立法體制中,以具有最高性、根本性、完整性和獨立性為其顯著特徵。 第一,全國人大立法具有最高...
顯然,狹義的界定所對應的只是狹義的社會福利政策,而廣義的界定則對應於各種社會問題的研究。發展 國際所公認的社會政策發揮重要作用的階段,是從二戰以後到60年代的20餘年間。這一階段也可以說是費邊社社會福利觀的全盛時代。費邊社提出對福利國家的建議,認為政府應該通過加強財政政策,立法等渠道去再分配財富和其他的...
立法者充分認識並重視發揮法律調整的作用,對立法所要調整的社會關係已確立正確可行的政策並有一定實踐經驗,對所立法律應具有的技術特徵有較為清楚、全面的認識。(3)合法性。所要進行的立法活動在立法許可權、程式和範圍諸方面有憲法和其他法律作為依據。滿足上述這些條件,立法就具備了客觀、主觀及合法性方面的基本...
刑事政策一語源於德語中的Krminal Politik,始見於費爾巴哈1803年所著的刑法教科書中,後為李斯特等人推廣於歐洲大陸法系諸國。法學界對刑事政策的闡釋有廣狹兩說。(1)廣義說認為,刑事政策是國家或社會團體,以抑制和預防犯罪為目的所採取的一切手段和措施,包括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社會政策。(2)狹義說...
列入年度政府立法計畫的項目,政府立法經費要同時列入部門年度預算,專款專用。對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問題,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積極協調,並及時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政府立法計畫實施後,對因國家政策調整或者國家和省即將出台相關法律、法規等特殊情況,而不能按時提報法規、規章項目初稿或者需要撤銷立法項目的,...
法律制定,又稱法律創製,法律創立,最通常的稱之為“立法”。它是指有法的創製權的國家機關或經授權的國家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定程式,制定、補充、修改和廢止法律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檔案以及認可法律的一項專門性活動。一般也簡稱為法律的訂、修、廢活動。這種活動,是將一定的階級(階層或階級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