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社會性支出

政策性社會性支出是指國家財政對農業企業興辦社會性事業而撥給企業的一項補助性經費。主要用於補助企業的中國小經費、安置老殘幹部工資、專職政法人員經費和邊防民兵值勤經費等。企業的上述四項政策性社會性支出中,中國小經費開支最大,國家補助的撥款也最多,但仍滿足不了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為此,新的《農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企業辦的中國小經費在“營業外支出”列支(有撥款補貼的企業應扣除撥款補貼)。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為了全面反映和監督企業中國小經費支出情況,企業的中國小經費統一在“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年終,實際支出數大於專項撥款補貼,不足部分轉到“營業外支出”列支。“政策性社會性支出”的核算,是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進行的。在“專項應付款”科目下設定“政策性社會性支出”二級科目,並在二級科目下分設中國小經費補貼、安置老殘幹部工資、專職政法人員經費、邊防民兵值勤費等四個三級明細帳戶進行核算,還應按不同的開支項目設專欄,如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公務費等項目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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