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政治鬥爭的一種。指集體的有目的的脫離政治權力軌道的行為,如公開地故意地拒絕執行官方機構命令、停止工作或學習、逃避法律責任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治不服從
- 種類:非暴力政治鬥爭
- 性質:集體性
- 例子:停止工作或學習、逃避法律責任
非暴力政治鬥爭的一種。指集體的有目的的脫離政治權力軌道的行為,如公開地故意地拒絕執行官方機構命令、停止工作或學習、逃避法律責任等等。
非暴力政治鬥爭的一種。指集體的有目的的脫離政治權力軌道的行為,如公開地故意地拒絕執行官方機構命令、停止工作或學習、逃避法律責任等等。基本介紹一個國家的部分公民在承認國家的法律體系與政治秩序整體的正當與合法性的前提下,以各...
義務性政治服從的報償機制主要是採取消極制裁,而非義務性政治服從則採取積極鼓勵的報償機制。當政治服從者的預期報償不能實現的時候,就會導致政治不服從。政治不服從是指部分社會成員或組織,在承認政治權力的合法性與制度正當性的基礎上,不服從或非暴力抵抗當局的施政舉措。
就拿後人的觀察 ,爭辨中有人指出以臣弒君 ,違逆了君臣天理 ,應當毫不留情地譴責來講 ,就增加了認知政治事實的道德難度。而辯護者以為為君不仁 ,臣下起而誅殺 ,確實可以大書特書 ,可以為其確當性歡呼跳躍 ,卻又增加了我們在政治行為抉擇時的服從與抗拒的猶疑。何況 ,一部歷史日日發生著某一政治事件 ,對生...
嚴明政治紀律,要堅持“五個必須”,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決不允許背離黨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須維護黨的團結,決不允許在黨內培植個人勢力;必須遵循組織程式,決不允許擅作主張、我行我素;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必須管好領導幹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他們擅權干政、謀取私利。嚴明政治...
政治義務是一個公民對於所屬政治共同體的義務。它既可指涉服從法律,也可包含積極參與、批判政府或公民不服從。釐清政治義務的本旨,可幫助我們反省政府存在的意義、公正秩序的重要性,以及現代政治正當性的證成基礎。本書所搜羅者,不僅包括各種解釋政治義務根源的理論,也涉及無政府主義的論證。無論就選文的代表性...
在西方,“政治”源於古希臘語的“城邦”(城市國家)一詞,政治學即“國家學”。在中國古代,“政治”通常稱為“政”或“治”,主要指布政治事,“治者理也”“勞心者治人”。這就是說,政治的活動方式是“治”,“治”的對象是“人”,“治人”的目的是使之安定、有秩序、服從管理。“在君為政,在民...
二、政治暴力及其合法性危機164 (一)政治暴力的呈現方式165 (二)政治暴力的可辯護理由167 (三)政治暴力的合法性危機171 三、暴力抗法的倫理困境174 (一)暴力抗法的成因174 (二)暴力不服從的倫理困境176 第五章公民不服從的道德論爭181 一、公民義務:矯正不正義的法律181 (一)非暴力形式的法律正義...
《論憲法不服從》是2017年譯林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 路易斯·麥可·希德曼。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提出了一個極具爭議的觀點,即為了使《美國憲法》能與時俱進,它需要被善意地忽視。雖然“初衷”的教條也許是極右翼創立的,但美國的整個政治光譜都對《美國憲法》表現出了高度尊重。希德曼不僅提醒我們,不...
總之,當一個組織或機構直接為統治階級的全局性利益,為實現政治統治體系的總目標而直接發揮作用,並且圍繞國家機構這一中心而承擔某項職能,它就成為政治統治體系的組成部分。基礎 政治統治為了把政治權力關係轉變為政治權威與服從關係。政治統治之所以得以建立、維護和有效運行的因素,在《政治學基礎》一書中清楚地展現...
政治犯不引渡原則是指因政治活動被指控為犯罪而受到本國通緝或迫害的人,經他國同意入境居留後,即獲得保護並不被引渡回請求國的國際法原則。最早見於1793年的法國憲法。1833年比利時制定了第一個禁止引渡外國政治犯的法令。1834年比法兩國訂立的引渡條約中明確規定政治犯不引渡,後為各國普遍承認和接受。中國憲法第...
三、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和組織原則 (一)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
清朝政治制度,指清朝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及其相關的制度。清朝是中國古代社會的末世王朝,其政權是以滿洲貴族為主體的滿漢官僚聯合執政,而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達到一個很高的程度。清朝政治制度仍是以皇權為核心,其制度既有中原傳統王朝的共性,又有滿洲民族特色,使其統治得以維繫267年。歷史沿革 八旗合議 努爾哈赤建立起...
《公民服從的邏輯》是2016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唐慧玲。內容簡介 本研究以公民服從問題為研究核心,首先根據政治權wei的不同構建基礎對社會成員的服從進行類型劃分,在現代性的社會背景下,考察政治權wei構建基礎的變化,著重分析在暴力的隱身與變形、傳統的發明與建構、卡理斯瑪的祛魅與再造等社會形勢...
當一個人自己參與了制定法律時,他就不會為他的不服從找出藉口。格爾森也堅持最好的政體應該包括所有的成份,即君主制、貴族制和民主制,他論述說,“個人的判斷可以指導國家,這是令人不能忍受的,關涉大家的事需得到大家的同意,應通過所有的人更偉大、更明智的判斷來決定。” 混合政體是中世紀思想家對政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