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放映權不僅限於對美術、攝影、電影和類似電影作品,只要是能放映的作品,都在放映權的範圍之內。就放映權的行使方式來看,首先,此處的放映要求公開再現,個人或家庭內部的放映由於並不屬於公開展現,不涉及放映權。其次,放映並沒有明確是否是有償行為,無論有償還是無償,擅自放映作品都會觸及放映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放映權
- 外文名:screening right
- 本質特徵:公開再現
- 行使人:製片人
- 含義:公開再現美術、攝影等作品的權利
- 來源: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