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

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

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票據。

電子票據改革,提升收費服務水平,規範政府還貸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管理,根據《關於全面推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財綜〔2018〕62號)、《關於統一全國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和財政機打票據式樣的通知》(財綜〔2018〕72號),決定正式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以下簡稱“通行費電子票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6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26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事件背景,內容全文,樣票說明,

事件背景

為全面推進財政電子票據改革,提升收費服務水平,規範政府還貸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管理,根據《關於全面推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財綜〔2018〕62號)、《關於統一全國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和財政機打票據式樣的通知》(財綜〔2018〕72號),決定正式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以下簡稱“通行費電子票據”)。

內容全文

一、正式啟用通行費電子票據。使用範圍適用於徵收政府還貸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具體式樣見附屬檔案。
  二、通行費電子票據的票據代碼為8位,編碼規則:第1-2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機構行政區劃編碼,第3-4位為02,第5-6位為99,第7-8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年度編碼。票據號碼為10位,採用順序號,用於反映財政電子票據賦碼順序。
  三、財政部建設全國統一的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管理平台,並與交通運輸部系統對接,為通行政府還貸公路的ETC用戶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套印財政部財政票據監製章。各地財政部門通過該平台查看、下載本地區通行費電子票據,及時進行歸檔,並履行財政票據的監督管理職責,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四、ETC用戶可登入全國財政電子票據查驗平台(http://pjcy.mof.gov.cn),對通行費電子票據信息進行查驗,並按照《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規定,進行報銷入賬和歸檔管理。
  五、各地區應認真梳理本地區政府還貸公路及其管理情況,按照工作規劃接入全國統一的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管理平台,做好通行費電子票據啟用準備工作,並結合本地區實際,適時提供通行費電子票據相關服務。
  六、未辦理ETC卡的用戶,通行政府還貸公路時,可暫時按原有方式獲取通行費票據。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樣票說明

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
樣票
1.票面要素。包括:財政票據名稱、財政票據監製章、票據代碼、票據號碼、交款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交款人(單位或個人)、校驗碼、開票日期、二維碼、項目名稱、金額(元)、金額合計(大寫)/(小寫)、備註、其他信息、收款單位(章)、覆核人、收款人等。
2.字型字號。標題為漢儀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型為漢儀楷體,10像素(px)。
3.規格大小。票據尺寸:718×480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換算成列印尺寸為:190mm×127mm。
4.顏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顏色:棕色;在標題正中位置套財政票據監製章(正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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