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訴原則: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民事訴訟依法由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當事人提起。法律規定支持起訴原則,目的在於發揮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同民事違法行為怍鬥爭的積極性,切實維護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民事權益。這一原則要求:(1)支持起訴僅限於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案件;(2)支持起訴人只限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3)支持起訴必須是受害人沒有起訴;(4) 支持起訴人只能支持原告起訴,而不能以原告的身份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支持起訴原則
- 含義:社會主義條件下,機關、團體
- 要件:支持起訴的主體是機關
- 適用:支持起訴人不能參加訴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