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人們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運用法律處理日常事務的需求也越來越普遍。但是,對於一般讀者而言,法律本身的專業術語過於艱深,學法的難度很大。為了便於讀者學法用法,我們在編輯出版法律注釋本的基礎上,組織力量編寫了這套案例解讀本。本系列旨在通過具體案例,說明法律規定的具體內涵。這套書具有如下特點:
(1)針對性。根據相關法律條文所規範的法律行為,選擇與此相關的案例,進行解說。
(2)通俗性。本書所選案例,緊扣條文的內容,對案例進行解析,其語言力求通俗易懂,便於理解。
(3)延展性。為便於讀者對法律、法規之間的連續性有所了解,在條文後邊還附有關聯法規的目錄或者條文,讀者可以方便地查閱和運用。
編輯推薦
權威文本
選取標準文本,由權威立法機關審定並撰寫條文主旨。
案例解讀
在重要法條下精選關聯案例,通過案例解計法律條文。
實用信息
條文下加注關聯法規索引,書末附錄文書範本,流程圖等實用工具。
相關規定
附錄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以及其他實用政策信息。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 立法依據
第二條 立法目的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案例l] 甲某等人訴乙飯店違法懸掛國旗
第四條 空間效力
第五條 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第六條 獨立審判原則
第七條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第八條 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第九條 自願合法調解原則
[案例2] 法院調解必須堅持自願、合法原則
第十條 審判制度
[案例3] 合議庭的組成
[案例4] 迴避制度
[案例5] 公開審判制度
[案例6] 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一條 各民族平等使用語言文字原則
第十二條 辯論原則
[案例7] 當事人辯論權的保護
第十三條 處分原則
[案例8] 當事人的處分權範圍
[案例9] 對訴訟權利的處分
第十四條 檢察監督原則
第十五條 支持起訴原則
第十六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
第十七條 地方變通或補充規定
第二章 管轄
第一節 級別管轄
第十八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案例10] 一審民事案件原則上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案例ll] 簡單涉外案件仍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案例12] 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由中院審理
第二十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節 地域管轄
第二十二條 一般地域管轄
[案例l3] 自然人住所地的確定
[案例l4] 法人住所地的確認
第二十三條 例外規定
[案例l5] 對下落不明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案例l6] 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案例l7] 雙方均被監禁或勞教時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 特殊地域管轄
[案例l8] 沒有約定契約履行地的契約糾紛的管轄
[案例l9] 沒有實際履行契約的地域管轄
第二十五條 協定管轄
[案例20] 協定管轄的有效要件
第二十六條 保險糾紛管轄
第二十七條 票據糾紛管轄
第二十八條 運輸糾紛管轄
第二十九條 侵權行為管轄
[案例21] 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轄權
[案例22] 侵權行為地的確定
第三十條 交通事故管轄
第三十一條 海損事故管轄
第三十二條 海難救助管轄
第三十三條 共同海損管轄
第三十四條 專屬管轄
[案例23] 不動產糾紛案件的管轄
[案例24] 遺產繼承糾紛案件的管轄
第三十五條 選擇管轄
[案例25] 共同管轄與選擇管轄
第三節 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第三十六條 移送管轄
[案例26] 法院立案後發現沒有管轄權的處理
[案例27] 移送管轄只能進行一次
[案例28] 管轄恆定原則
第三十七條 指定管轄
[案例29] 地震致法院無法審判案件,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案例30] 法院之間發生管轄權爭議
第三十八條 管轄權異議
[案例31] 管轄權異議的提出
第三十九條 管轄轉移
第三章 審判組織
第四十條 一審審判組織
[案例32] 陪審員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一條 二、重、再審審判組織
[案例33] 重審案件須另行組成合議庭
第四十二條 審判長
第四十三條 評議原則
[案例34] 案件評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義務
第四章 迴避
第五章 訴訟參加人
第六章 證據
第七章 期間、送達
第八章 調解
第九章 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十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十一章 訴訟費用
第十二章 訴訟費用
第二編 審判程式
第十三章 第一審普通程式
第十三章 簡易程式
第十四章 第二審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