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指令是指付款人以紙質、磁介質或電子形式發出的,按照收款人的要求,辦理確定金額的資金轉賬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支付指令
- 外文名:payment order
- 有效條件:付款人主動請求
- 形式規定:不限
- 定義:一種資金轉賬命令。
- 主要形式:以紙質、磁介質或電子形式發出
支付指令是指付款人以紙質、磁介質或電子形式發出的,按照收款人的要求,辦理確定金額的資金轉賬命令。
支付指令是指付款人以紙質、磁介質或電子形式發出的,按照收款人的要求,辦理確定金額的資金轉賬命令。支付指令的基本要素1、形式不限參與者可以通過紙質、磁介質或電子形式發出,不同的支付形式對應著不同的支付機制。2、確定的金額支...
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授權,自行向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在財政部門批准的預算單位的用款額度內,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實行財政授權支付的支出包括暫未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專項...
電子支付的業務類型按電子支付指令發起方式分為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銷售點終端交易、自動櫃員機交易和其他電子支付。網上支付 網上支付是電子支付的一種形式。廣義地講,網上支付是以網際網路為基礎,利用銀行所支持的某種數字金融...
第二十四條 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支付機構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第二十五條 支付機構應當在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中記載下列事項:(一)付款人名稱;...
財政直接支付是指財政部門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勞務的供應商等) 或用款單位(即具體申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預算單位) 賬戶。流程 財政直接支付的...
網際網路支付是指客戶為購買特定商品或服務,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託網際網路發起支付指令,實現貨幣資金轉移的行為。網際網路支付是一種網上交易形式,主要表現形式為網銀、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網際網路支付就屬於那種需要特別“照顧”的。
第十三條 支付機構向客戶開戶銀行傳送支付指令,扣劃客戶銀行賬戶資金的,同一客戶全部銀行賬戶合計日累計交易限額執行第十二條的規定。第十四條 銀行、支付機構提供付款掃碼服務的,應具備差異化的風控措施和完善的客戶權益受損解決機制,在...
跨行支付的實時到賬是二代支付系統的重要功能。據了解,從目前網銀支付的處理情況來看,當收、付款人雙方均在同一銀行開戶時,資金可實時入賬,並將資金入賬情況實時反饋客戶;當收、付款人雙方不在同一銀行開戶時,支付指令需經過付款人...
(二)支付交易處理。儲值賬戶運營是指通過開立支付賬戶或者提供預付價值,根據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提交的電子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法人機構發行且僅在其內部使用的預付價值除外。支付交易處理是指在不開立支付賬戶或者不提供預付價值的...
最初的支付工具是貨幣。支付工具是用於資金清算和結算過程中的一種載體,可以是記錄和授權傳遞支付指令和信息發起者的合法金融機構賬戶證件,也可以是支付發起者合法簽署的可用於清算和結算的金融機構認可的資金憑證。它是加快資金周轉、提高...
二、在系統運行時間內,只有參與者當前的資金頭寸足以完成借記CHIPS才釋放支付指令,而且任何參與者當前的資金頭寸都不得小於零。三、需要接受CHIPCo的信用評估。CHIPS參與者需要向CHIPCo董事會提交財務情況方面的檔案,接受董事會定期問訊。...
遠程支付 遠程支付(remote payment): 通過傳送支付指令(如網銀、電話銀行、手機支付等)或藉助支付工具(如通過郵寄、匯款)進行的支付方式。對照現場支付。
3、採購授權(指令批覆)當支付指令超過限額時,需要授權批覆。由有授權的客戶登錄我行網上銀行後,點擊"指令批覆",選擇一定的時間段,將顯示這段時間內需要授權的購物指令。點擊"交易序號",將出現該筆支付指令的具體信息,同時授權客戶...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非銀行支付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依法設立,除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取得支付業務許可,從事根據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以下統稱用戶)提交的電子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等支付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
本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業務,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過計算機、移動終端等電子設備,依託公共網路信息系統遠程發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電子設備不與收款人特定專屬設備互動,由支付機構為收付款人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的活動。本辦法所稱收款人特定...
網路支付系統必須在交易的過程中生成或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來迅速辨別糾紛中的是非,可以用數字簽名等技術來實現。5、處理網路貿易業務的多邊支付問題。支付結算牽涉客戶、商家和銀行等多方,傳送的購貨信息與支付指令信息還必須連線在一起,...
(二)完整、準確填制支付指令或支付申請,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三)積極配合財政部門的核查工作,及時、完整地提供有關資料;(四)對財政部門通過監控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並按要求將整改結果反饋財政部門;(五)一級預算...
本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業務,是指客戶通過計算機、移動終端等電子設備,依託公共網路信息系統遠程發起支付指令,且付款客戶電子設備不與收款客戶特定專屬設備互動,由支付機構為收付款客戶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的活動。本辦法所稱收款客戶特定專屬...
匯出行向人民銀行當地分行(發報行)提交支付指令(電子報文);發報行借記匯出行賬戶後,將支付信息經衛星小站傳送至全國清算中心,如匯出行賬戶餘額不足,則支付指令必須排隊等待。清算總中心按人民銀行收報行將支付指令清分後,經衛星鏈路傳送...
第二十五條 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分別與清算機構、備付金銀行或者其授權的一個境內分支機構簽訂備付金協定,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備付金協定應當約定非銀行支付機構劃轉客戶備付金的支付指令,以及客戶備付金...
(1)如果一項指令因附有條件而不是支付命令,但接收該指令的銀行通過簽發一項無條件的支付命令來執行該指令,那么此後該指令的傳送人根據本法享有支付命令的傳送人的權利,承擔支付命令的傳送人的義務,且該指令中指定的受益人亦視為支付...
示範法規定,當受益人銀行接受了支付命令以後,劃撥已經完成,受益人銀行對受益人負有支付的債務,而發端人對於受益人的基礎債務已得到清償。因此,受益人銀行接受支付指令以後,由受益人銀行引起的遲延或遺失的風險由受益人承擔。當貸記劃撥...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非銀行支付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依法設立,除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取得支付業務許可,從事根據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以下統稱用戶)提交的電子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等支付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
(二)簽發財政授權支付指令(支票等支付憑證),附加蓋單位財務公章的“還款匯總表”,通知發卡行向指定的公務卡還款。(三)原則上應在公務卡免息還款期的前三個工作日內,統一辦理報銷資金的還款手續;對於確需提前還款的業務,預算單位可...
(十)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要求,在支付指令中準確填寫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各部門各單位預算會計核算中使用的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應與支付指令中填寫的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相銜接。各部門各單位應當配合財政...
四、內地銀行通過兩地支付互通安排將美元、港幣、歐元匯往香港銀行的支付路徑如下:(一)內地付款銀行(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參與者,下同)通過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將支付指令轉發給內地相關幣種代理結算銀行。(二)內地代理結算銀行通過其行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