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攀枝花市東區大渡口街東陽巷15號
  • 所屬部門: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攀枝花市東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關於職責調整
( 一 ) 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公安消防部門承擔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職責劃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二 ) 劃出的職責
1.將風景名勝區和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劃給區林業局。
2.將指導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職責劃給區農業農村和交通水利局。
3.將防震減災有關職責劃給區應急管理局。
( 三 )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 四 ) 有關職責分工
1.污水管網監管職責分工。(1)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攀鋼集團有限公司、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紅線範圍外,許可權範圍內城市污水管網改造和維修。(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市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轄區內城市污水管網規劃;負責轄區攀鋼集團有限公司、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紅線範圍外,許可權範圍內污水管網新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銀江鎮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鄉鎮、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3)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東區分局按照攀辦發〔2017〕96號規定,協調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牽頭建設且尚未移交的儲備土地前期開發整理期間的污水管網建設、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選址等工作。
2.招商引資。區經濟合作局牽頭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工作前期洽談、促進工作以及市級一事一議優惠政策爭取,項目簽訂正式招商引資協定後轉由產業部門負責協調推進;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含園區管委會)參與研究擬訂招商引資政策;三次產業主管部門負責各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3.項目包裝儲備。區發展和改革局綜合協調全區項目工作,牽頭組織重點項目、爭取資金項目、政府投資項目的包裝儲備工作;區經濟合作局牽頭組織招商項目包裝儲備工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項目的收集、論證和儲備工作,指導相關單位(部門)做好本行業項目的策劃工作;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項目的包裝儲備工作。
4.行政審批 。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實施行政審批的受理、審查、決定、送達及聽證等職責;各職能部門負責本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行業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組織推動行業發展,有效提供公共服務,強化市場監管,承擔對審批事項和審批行為事中、事後監管(含年檢)等職責。區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向各職能部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便於職能部門對辦理的審批事項實施後續監管;各職能部門要及時將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的更新情況告知區行政審批局,對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檔案及時轉送區行政審批局。劃轉到區行政審批局職責範圍內,但需上報省、市相關部門審批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局負責上報,相關部門應協助配合。區行政審批局負責組建專業化現場踏勘隊伍,採用建立專家庫、購買社會化服務、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等多種方式,實施聯合踏勘和專業踏勘,形成審批、踏勘、辦證等緊密連線的工作機制。

內設機構

( 一 )辦公室 。負責文秘、檔案、保密、收發等工作;負責資產管理、人事管理、對外聯絡、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愛國衛生、黨風廉政建設、工青婦、信息報送、民眾信訪、綜治維穩等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提案、建議和意見。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人民防空襲的組織指揮等各種保障計畫方案;擬訂全區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建築的規劃和計畫;制定和修訂全區人民防空襲預案並抓好落實;編制城市人口應急疏散基地建築規劃,並指導實施;廣泛宣傳人防相關政策和知識;參與有關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負責各類人防工程的建設管理和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負責全區人防通信、警報網路的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人民防空設施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工作;組織和訓練防化救援等各種專業隊伍,依據應付突發事件的方案落實各項保障工作;督促檢查全區重要廠礦企業、科研基地、交通樞紐、橋樑、倉庫、電站等重要經濟防護目標防空襲措施的落實和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氣供應等保障方案的落實。
( 二 )建設股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擬訂村鎮的建設政策、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公用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區級重大工程的相關規劃工作;參與規劃項目前期相關工作;參與監督、檢查轄區範圍內城市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查處違反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協調處理建設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參與初步設計審查、項目開工及開工後進度監督工作;定期報告重點建設項目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全區的建築節能監督管理和建築垃圾資源化再利用工作;參與擬訂建築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建築行業和建築室內外裝飾行業管理;參與建築市場的規範管理和整頓工作;參與許可權範圍內東區建設項目管理;負責建築類執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檢查工作;協助處理建設工程農民工拖欠工資;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建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檢查;配合開展許可權範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工作;承擔許可權內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全區建築業、房地產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解釋、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負責建築業、房地產業發展戰略、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職責。
( 三 )住房保障辦公室 。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省、市政府關於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標任務的完成;負責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標任務的完成;建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健全準入、退出等管理機制。負責全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廉租住房補貼的審核、監督發放工作;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的實施;負責全區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檔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省政府關於住房改革方面的方針、政策;協助市住房保障工作辦公室完成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擬訂、報批工作,完善住房補貼制度。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我區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政策,按照城市規劃指導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方案的科學編制;抓好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政策的落實;負責蒐集整理全區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情況,定期上報;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前期開工建設手續;負責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日常協調調度服務和管理;負責對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進度進行督查和考核。
( 四 )房地產管理股 。參與擬訂全區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政策和發展計畫;參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參與商品房的預售許可和商品房的綜合驗收工作;參與城鎮小區住宅規劃的編制、審核、指導建築和管理,參與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整治與監管;參與房地產開發、經營中的投訴受理工作;執行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做好許可權範圍內的物業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參加相關培訓工作;組織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創優達標申報工作,指導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監督辦理移交接管手續;監督指導各街道(鎮)調解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現任領導

彭濤: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秦潤洲: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蘭國強: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陳利斌: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魏欣: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劉瑋: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趙洲:東區建設項目服務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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