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松縣水利局

水利局是縣政府主管水利、電力、漁政、水產的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縣水利、電力、水資源、河道、水庫、湖泊,主管全縣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電力行業和水產行業的管理,行使水利、電力、漁政、水產行政執法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松縣水利局
  • 地點:撫松縣
  • 管理:全縣水利行業電力行業和水產行業
  • 屬性: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主要責任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水利電力、水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落實有關水利、電力、水產工作的發展目標和中長期規劃,同時監督其實施情況。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負責組織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水資源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統一管理全縣節約用水工作;對資源保持實施監督管理,協調部門間水事案件糾紛。
(三)組織建設和管理地方小水電和地方電網。負責農村電氣化縣建設,並依照電力法規對全縣電力建設監督;對電力企事業人員執法情況監督檢查及處罰,對盜竊電力、破壞電力設施人員進行處罰。
(四)協調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建設及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五)搞好縣城供水工作,保障城區的工農業用水及生活用水。
(六)負責城市地表水供水的水源建設及水環境保護工作。
(七)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組織水土流失的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
(八)主管全縣河道水庫湖泊河口灘涂。負責河流河道的管理及整治。
(九)負責水利工程電力設施的安全與完整,配合公安部門偵破及查處任何破壞水利、防汛、電力設施案件,查處盜竊電力的犯罪行為。
(十)主管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全縣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主管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部門之間的水事糾紛。
(十二)主管全縣水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漁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保持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野生動植物工作;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維護國家漁業權益;協調處理區域內的較大漁事糾紛。
(十三)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對水利資源的經營實行行業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監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十四)負責管理水電、電力、水產科技、教育;組織水利新技術、新成果開發,推廣和套用;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職責是: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各科室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對重要工作的執行及落實情況;負責會議組織、對外宣傳、聯絡、秘書、公文、政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人員編制調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評聘、考核;負責局機關車輛、辦公用品購置發放、勞動衛生、更值、職工生活及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做好領導安排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2、財審科
職責是:負責銜接年度建設資金計畫,安排下達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計畫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水電水產基礎建設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財務、會計管理;主管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對局系統內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水利、電力、水產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各鄉鎮水利建設資金的審計工作。
3、電力科
職責是:負責監督電力法規及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情況和各種專業報表的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全縣電力事業監督管理,電力系統職工行風稽察和依法對盜竊電力行為進行檢查和處罰;負責電力系統大修,技改項目的審核,新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及擴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水能開發發展規劃;負責組織指導區域內主要江河的綜合治理與開發;負責組織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工作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
4、水利水產科
職責是:負責制定農村水利發展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田水利及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和農村節水工作;負責對水庫、湖泊、河道等水域灘涂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持,對水庫大壩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水利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制建設,負責農田水利專項統計工作。
擬定全縣水利法制建設規劃;實施指導漁政監察執法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的水事、庫區漁業糾紛;承辦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
指導全縣水產與水產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推廣水產業的科研成果;指導全縣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承辦區域內的漁船檢驗和漁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產綜合統計,發布水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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