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東鄉區水利局

撫州市東鄉區水利局

撫州市東鄉區水利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撫州市委辦公室、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撫州市東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撫辦字〔2019〕3號)和《中共東鄉區委辦公室、東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撫州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東辦發〔2019〕2號)精神,東鄉區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區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東鄉區水利局
  • 外文名:Water Conservancy Bureau of Dongxiang District, Fuzhou City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以及區重點水利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水利政策。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國家、省級、市級和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區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市、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省級、市級和區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區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大中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地方性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全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六)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江河湖泊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域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區屬水利設施、區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區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七)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審核許可權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並監督檢查及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核查工作。指導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實施和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
(九)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部門間和縣(區)間的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訂全區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監督行業標準和規程規範的實施。負責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一)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中水利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二)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十三)承擔城市防洪職能。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將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至自然資源部門;將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劃至生態環境部門;將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劃至區農業農村局;將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區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職責劃至區應急管理局;將自然保護區有關管理職責劃至區林業局。

職責分工

1、與區自然資源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水利局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工作。區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調查、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與區生態環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水利局按規定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有關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河湖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作。
3、與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必要時,區水利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區應急管理局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辦公室、黨建辦公室、招商辦、設計室、計畫財務股與之合署);
(二)水資源水土保持股(水資源股、水保辦、水政監察大隊與之合署,增掛區節約用水辦公室牌子);
(三)建設與管理股(建管股、質監站與之合署,增掛水旱災害防禦股、行政審批股牌子、區河湖長辦牌子);
(四)農村水利股(增掛扶貧辦牌子);

行政編制

東鄉區水利局行政編制10名。領導職數另行規定。股級職數4名。
東鄉區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現任領導

局長:何志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