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鄉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恆安西路438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派出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積極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市場監管體制、基層執法力量及社會化監管體系的整合;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市場監督管理科學化水平,構建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三)負責涉及區級市場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許可權內食品生產許可、食品經營許可及食品“四小”登記。負責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落實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全區食鹽、酒類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推動食品藥品評價體系、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食品藥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六)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保健食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療機構製劑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負責建立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依法承擔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指導、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負責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規範契約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消費維權的申訴和舉報處理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協調與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監督管理;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根據分級管理分工,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質量監督工作。
(十)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監督管理物品編碼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並執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根據許可權分工,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執行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三)負責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完善基層監管體制,構建基層綜合執法監管體系;加強對基層的業務指導,領導和管理所屬、直屬和派出機構的工作。
(十四)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鄉、鎮(場),經開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督促檢查其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組織擬定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按規定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十五)做好本局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調整。
1.按照國家、省、市、區政府關於部門職責有關規定,確定需要取消、下放(委託、授權)和增加的職責。
2.將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的全部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區科學技術局的專利管理職責、區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行政職能和區價格認證中心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3.區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區消費者協會辦公室、區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所及區計量檢定測試所承擔的行政職能回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4.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
(十七)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
1.與林業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林業局負責可食林產品在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餐飲單位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林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區水利局負責初級水產品在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餐飲單位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養殖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其他漁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在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餐飲單位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含農貿市場畜禽宰殺並銷售行為)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可食林產品、初級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餐飲單位後,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水利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完成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任務,並適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立即採取措施。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轄區內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單位的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從業人員開展健康體檢和監督管理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
3.與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商務局負責商品市場規劃引導和提升發展,負責食品流通領域信用建設,擬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食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4.與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經濟犯罪和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經濟違法或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5.與城市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橋樑、地下通道、廣場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無證經營的各類攤販的監管執法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室內經營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1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用印、檔案管理、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和信訪工作; 牽頭制定全局辦公工作制度並負責落實。擬定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幹部考核等人事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安排管理有關項目經費,負責非稅收入及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全局人員對外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和後勤服務職責;負責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法規股
承擔本系統規範性檔案起草和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局行政執法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全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活動;承擔違法案件的法制審核、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案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審核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
擬定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縣級許可權範圍內的內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負責指導並組織實施轄區內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轄區內市場主體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情況進行抽查;依法依規確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以及嚴重違法企業名單;負責對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審批職責,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監管股
承擔全區生產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擬定監督管理的措施和辦法並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擬定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許可權和分工,參與食品生產許可的現場核查及許可材料的審核;承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並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承擔和指導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召回和處置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食鹽、酒類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五)藥品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流通使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根據許可權和分工,組織鄉鎮(場)藥品經營許可的現場核查、認證及許可材料的審核;擬定有關藥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措施和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藥品流通環節的藥品分類管理、藥品召回、藥品電子監管工作,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信息內容的監管;負責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推動藥品評價體系、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和指導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並配合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協助做好涉及藥品生產企業有關工作;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六)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股
組織實施並承擔全區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根據許可權和分工,辦理醫療器械產品、化妝品產品等許可中的相關事項;擬定有關監督管理的措施和辦法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執行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負責轄區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報告和資料收集、評價等相關工作;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相關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七)產品商品質量監管股(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商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商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在市局指導下,開展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定全區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行業的專業性監督。擔負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其他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八)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股
負責組織宣傳、貫徹、實施國家和地方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範;承擔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等環節的安全監察和監督工作;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相關作業人員的資格;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節能監管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九)智慧財產權監管股
擬定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商標使用行為、商標代理行為、商標印製行為的監督管理,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案件。負責推薦申報中國馳名商標和認定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特殊標誌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地理標誌商標運用和保護工作。
研究擬定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對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研究擬定規範廣告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廣告協會的工作。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擬定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配合查處全區重大智慧財產權案件,指導開展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調處、調解工作。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嚴格保護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制度並監督實施。
擬定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金融和評估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協調智慧財產權的審查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政府專利獎的組織評審工作。
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十)標準計量監管股
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擬定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配合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配合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配合商品條碼工作,配合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區建設工作。
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網路交易監管股
監管電子商務市場主體;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的行為;承擔開展電子商務的網路監測與巡查工作;承擔電子商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網路廣告的監督管理;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根據《網路交易管理辦法》,開展對網路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傳推廣、信用評價、支付結算、物流、快遞、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虛擬空間租用、網站網頁設計製作等營利性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管監管平台運營和數據收集、保存、歸集等相關工作。
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價格市場監管股
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承擔規範維護整治農資交易、成品油和汽車交易等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格式契約備案;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有關工作;指導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反壟斷執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
擬定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指導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十三)餐飲安全監管股
組織指導全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管理許可權,對全區範圍內餐飲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制定全區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並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收集、匯總上報全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督促、指導、協調全區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餐飲消費環節的食品召回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負責收集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並做好線索移交工作;督促、指導各分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評價體系、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按規定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推進食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組織推動鄉、鎮(場)經開區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本股室檔案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80名,工勤事業編制 3名。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分局局長9名;內設機構行政編制20名,工勤事業編制3名,內設機構股級職數14名,派出機構行政編制60名,派出機構股級職數19名。

派出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設9個派出機構。派出機構級格均為副科級,主要負責所在轄區內相關市場監管工作;名稱規範為“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X分局”,掛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X分局牌子。
(一)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一分局,管轄區域為金峰街道辦範圍。核定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二)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二分局,管轄區域為東鄉經開區和虎圩鄉的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三)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三分局,管轄區域為紅星墾殖場(不含楓樹遼農場)、圩上橋鎮、鄧家鄉的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四)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管轄區域為楊橋殿鎮(含區園藝場、紅星墾殖場楓樹遼農場)的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五)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五分局,管轄區域為小璜鎮、珀玕鄉的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六)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六分局,管轄區域為王橋鎮、瑤圩鄉(含區畜牧場)、紅光墾殖場(不含紅光墾殖場區城工業區)的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七)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七分局,管轄區域為黎圩鎮和甘坑生態林場的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八)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八分局,管轄區域為孝崗鎮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九)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九分局,管轄區域為馬圩鎮、詹圩鎮(含紅亮墾殖場紅旗分場)的範圍。核定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現任領導

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黃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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