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變更登記提交材料是一個法律術語,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依據人民法院的有關判決申請撤銷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撤銷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註: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依據人民法院的有關判決申請撤銷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公司撤銷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