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撤銷分支機構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主要包括《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等。
1、《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增設/撤銷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交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的批准檔案。
4、撤銷分支機構的,提交被撤銷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註:
1、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增設/撤銷分支機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2、企業法人申請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經企業法人的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登記後,憑企業法人登記機關出具的分支機構核轉函至分支機構所在地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分支機構開業登記或者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