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單位、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註銷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檔案。
4、企業法人的登記機關出具的撤銷分支機構核轉函。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公章。
註:
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營業單位、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註銷登記適用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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