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西班牙統治時期
1636年,在西班牙統治的文獻紀錄上已有撒奇萊雅族。當時,西班牙統治台灣北部及東北部,在此區域劃分三省,其中即包含了撒奇萊雅族居住地。
荷蘭統治時期
荷蘭東印度公司曾派出多次探險隊至台灣東海岸探尋金礦產地。
1638年探險隊報告撒奇萊雅居住地出產
金礦,東印度公司因此派兵進逼,與撒奇萊雅族發生多次衝突。
清朝統治時期
撒奇萊雅族在這段時期取得奇萊平原領導地位。但為了保衛既有領域,與清軍發生多次大規模武裝衝突。加禮宛事件
1878年,噶瑪蘭族聯合撒奇萊雅族與清兵對抗,發生加禮宛事件,達固湖灣部落被火燒焚毀。為避免被清軍報復及滅族,撒奇萊雅族開始流離失所或隱居他族,從此消失在
歷史紀錄中而被認為是在清末消失滅絕的原住民族。
日本統治時期
日本對台灣原住民進行民族分類,因撒奇萊雅族人鑒於對昔日衝突事件受創的記憶刻骨銘心,選擇隱姓埋名,而被歸為阿美族,依地理歸類而稱為奇萊阿美。
中華民國統治時期
1990年7月,撒奇萊雅族長老帝瓦伊·撒耘校長(漢名:李來旺,
1931年10月13日-2003年9月24日[4],生平曾以40多年時間蒐集撒奇萊雅語及撒奇萊雅史料),於花蓮恢復舉辦祭祖大典。帝瓦伊·撒耘於2003年於慈濟醫院過世,刺激族人決心重建自己的文化。
2004年7月10日開始民族正名運動。並於
2005年10月13日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正式申請。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委由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進行研究調查認為撒奇萊雅族為單一民族,其語言與阿美語無法溝通,
文化和生命
哲學都與阿美族不同,同時族群區別明確,未被阿美化或漢化。
2007年1月17日獲得中華民國政府的官方承認,成為第13個台灣原住民族。
地理分布
撒奇萊雅族世居於花蓮奇萊平原(即花蓮平原),勢力範圍約在立霧溪以南,木瓜溪以北,大約包括了今日花蓮縣新城鄉、花蓮市及吉安鄉三個地區。目前有三個主要部落分布在花蓮,分別是位在花蓮市國福里及德安里、瑞穗鄉馬力雲社以及壽豐鄉水璉部落。主要根據地在今日四維高中附近,稱作“達固湖灣”(Dagubuwan),清代時稱為“竹窩宛”。潘繼道,《被遺忘的“奇萊”─“沙奇萊亞”歷史溯源》。目前人口約一萬多人。
族群特質
(一)撒奇萊雅族屬於母系社會,采入贅婚,從妻居,因主要分布於花蓮奇萊平原,因此同時兼有漁業以及狩獵等經濟產業。近代因甚早接觸噶瑪蘭族人,從其學習水田耕作,因此水稻的種植歷史甚早。
(二) 撒奇萊雅族的部落里,同樣有與阿美族相似的年齡階級,據日本學者的田野資料所記載,在日治時期德興(sakor)的年齡階級(sral)是每5年進階一次。男子從嬰兒成長到15歲的時期,這個階級為幼年級(wawa)。15歲到23歲為青年級(kapah)的預備階級,必須要參加青年組前階級的未成年組,這個階級稱為Masatrot,他們必須開始住宿在青年集會所裡頭(taloan),服從上面階級的命令和指揮,接受訓練。
神話傳說
太古時期,男子Botoc與女子Sabak從地里冒出來,並且結為夫妻,育有兒子Botong。另有名叫Sayan的女子(相傳是Sakizaya人的祖先)拿著容器到水井邊提水,從水井中出現一位男子,並且向她求婚,這個男子即是Botong,成為Sayan的丈夫。
但他每天都埋首於陀螺的製作而荒廢了田裡的工作。後來陀螺做好後,Botong來到田裡,將陀螺轉動,田地頓時便完成了開墾。後來,Botong教授族人許多有關耕種的技術與祭祀的禮儀,因此被後人稱為“智慧之神”
3年後,Botong要回家。但Sayan已有身孕,想跟隨他回家。Botong的家在天上,必須攀登梯子。便吩咐她在登梯時決不可以出聲。兩人爬呀爬,就在正要登上天時,Sayan因為疲勞而嘆氣,這時梯子突然斷裂,她摔落地上,從她破裂的肚子裡跑出了鹿、豬、蛇等動物。
Bay Robas,她有一個女兒叫做Cisilingan。她全身都是紅色,海神被她的美麗著迷後想來提親,卻被拒絕,海神便作法引發海嘯。因此族人向Bay Robas求救,她無奈只好將女兒裝入箱內,放入海上任其漂流,頓時海面呈現一片紅色,海嘯便漸漸退去。
Bay Robas以鐵棒作為手杖,跟著箱子漂流的方向找尋女兒,後來到了秀姑巒溪口的Maketaay仍末找到女兒,於是丟下鐵棒向海說:“以手杖為界,海水不可侵犯過來”,於是形成海陸界線。
文化
語言
撒奇萊雅語與其地緣接近的阿美語約有60%差異,兩種語言無法溝通。範例列表如下:
漢語 | 撒奇萊雅語 | 阿美語(Amis) | 阿美語(Nataoran) |
牛 | gadalalan | lalaba | gulung |
衣服 | zigut | vuzui | lipot |
女孩子 | dadaiina | vavahi | vavahiyan |
飲食
撒奇萊雅族的服飾意涵族群血淚史。依族群歷史,以“土地有心”的概念,設計以土金色為主色的服裝,以暗紅長袍搭配,代表族人逃亡時的鮮血與暗夜的逃亡。至於頭飾的綠色鑲邊,代表部落的刺竹圍籬;並以淚珠為墜飾,是族人忍辱生族人忍辱生存的眼淚,於服飾中呈現族群辛酸及不忘故土的決心。
工藝
1.風車:以檳榔鞘削製成四瓣,代表天(造物神)。地(土地神)、右(祖靈與民族英雄 Komod Pazik)、左(生命神)諸神,以竹籤穿過立於地上,狀似風車,可以招風引靈。
2.彈弓:撒奇萊雅族人防身及攻擊之用,過去太魯閣人經常騷擾部落,為有效攻擊敵人,以彈弓發射制敵於百步之外降低敵人的攻擊力。
3.陀螺:源自於智慧之神Botong製作陀螺耕種,後世則用於祭祀及兒童玩樂之用。
祭典
播粟祭
播粟祭(mitway)共舉辦7天:
第一天(palili):不工作,不吃
蔬菜及魚,只以食鹽拌飯。淨身不洗澡的祭主(Cilisinay)殺豬奉神,召集全部祭司(malapaway)舉行帕塞里儀式(pasayli)向瑪拉濤神(Malataw)祭祀祈求神明保佑部落安全幸福。
第二天(mitway):開始進入播種期,每一戶都要請一位祭司至家中祭拜祖靈(odit no mama ato ina)祈求祖先保佑豐收。
第三天(molikuhpa’):不吃蔬菜、
魚和雞肉,但不限制
豬肉、
鹿肉等獸肉。同時準備播種。
第四、五天(misalasikuhpa’):這兩天播完種子,不論男女均須盛裝播種,可以喝水。但是不能洗澡,甚至吃飯前也不能洗手,且直接以
手抓飯吃,因為撒奇萊雅人認為將土洗掉種子就不會發芽。
第六天(palunges):解除禁忌。全部落男子一起下溪捕魚。回來後進行親族團圓晚宴(malusulusu)。
第七天(mizuk):出去獵鹿,將捕到的鹿連同小米送給祭主。
成年祭
頭目、長老及青年幹部開會決定每一個新年齡階級的組成,然後用雞、迪瓦斯器(diwas,一種祭祀用陶器)和酒向瑪拉濤神(Malataw)祭祀,最後正式成立新的階級。
豐年祭
慶豐收(patongi’):在收割小米前,全家人聚在一起到戶外喝酒、吃糯米飯,然後去砍先砍下台灣山棕(balidas,嫩莖可以食用的野菜)的葉子用來綁在小米穗上,準備慶祝豐收。完畢後,每一戶準備
糯米糕(tono’)、酒、檳榔迎接祭司,祭司會將這些食品分享給有親友剛去世的人家。
豐年祭(malaliki’):用木鼓敲擊並在瞭望台上喊叫集合,要參加豐年祭的年齡階級者要馬上到集會所集合。由頭目會交代舉行時間。預備階級者則在集會所練習跳舞。所有人都盛裝參與。第二天舉行盛宴(paklang,關於好事情的聚餐請客),全部落的人到河中捕魚,然後在家中吃糯米糰,配著抓來的魚吃。
收藏祭
將收成的小米或旱稻(tipus)收藏,但是禁止讓小孩子看到也禁止沒有下過田耕作的人碰觸。完成之後做糯米糕,此時,只能吃樹豆和豬肉,做好的糯米糕則用來祭拜稻神。
年終時,每戶人家須將當年狩獵物全部拿出來烹煮,並和部落的人共同分享,迎接新年開始。
獵首祭
早年撒奇萊雅族與太魯閣族都有馘首(Mangayaw)習俗,但主要意義在於復仇。因為太魯閣族領域就在撒奇萊雅族居住地北邊,撒奇萊雅人時常被太魯閣人殺害並取下頭顱。所以,為了報復,撒奇萊雅族會組成獵首隊北上太魯閣族勢力範圍內獵人,並取回人頭獻給頭目。頭目會舉行獵首祭典,向瑪拉濤神(Malataw)祭祀。在祭祀完後,將獵得的人頭拿到部落外埋藏。
巴拉瑪火神祭
2006年7月1日,撒奇萊雅族在停辦火神祭(Palamal)128年後,在花蓮市國福部落恢復舉辦。
巴拉瑪火神祭與傳統豐年祭不同,為撒奇來雅族後人對祖先的追思祭典。 祭典中共有七道法禮,並以紅、綠、藍、白、黑五色使者祈福。 紅色使者以紅花在額頭開啟靈魂之眼,迎接
火神,傳承智慧; 綠色使者以刺竹除穢,藉由刺竹拍打,去除厄運及晦氣; 藍色使者以酒解除族人心靈與智慧的鳩渴; 白色使者代表火神光照,透過點燃火把,表示祖先交付的薪傳,並為族人點燃光明的未來; 黑色使者則以炭塗黑表示隱身,讓惡靈、厄運無法靠近。 儀式中祝禱司為族人以酒沫蕉葉表示護身,而族人持火把巡禮繞圈,體驗及追緬先民落難情境。 在祈福儀式後,舉行火葬儀式燃燒火神太花棺,祈求火神的靈魂能與族人一起浴火重生。
服裝
撒奇萊雅族穿著土金色為主色的
服裝,並以刺竹及眼淚珠為墜飾,於服飾中呈現族群辛酸及不忘故土的決心。
社會組織
撒奇萊雅族與阿美族有相似的年齡階級(sral),每五年進階一次。男子從嬰兒到15歲為幼年級(wawa);15歲到23歲為預備階級(masatrot),開始離家住宿在
青年集會所(taloan),服從上一個年齡階級指揮並接受訓練;最後成為成年級(Matrot),授予年齡階級。此時,親友都會來祝賀。依傳統慣例,新加入年齡階級者須服勞役鋪修部落道路。同時為訓練人格意志,新加入者必須到山中學習獨立生活,自行在野外取得食物,至固定才召回部落。而且須以賽跑方式返回部落,落後者,長老們會使用雞爪、
姜葉、咬人鳥或咬人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