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獎勵指南

揭陽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獎勵是由各鎮(街道)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受理。

辦理對象,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依據,

辦理對象

個人

辦理條件

我省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後未再生育、收養子女的夫妻,同時還需符合以下條件:1.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2.女方年滿49周歲;3.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鑑定為殘疾(傷病殘達三級以上)。

所需材料

1:1.填寫一式二份《申請表》;2.提交本人近照二張;3.提交申請人戶籍簿、身份證、結婚證、小孩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光榮證》、獨生子女死亡或三級殘病證明、屬收養的,需出具收養證;屬離婚的單親家庭,需出具離婚證;配偶一方死亡的,需出具死亡證,上述資料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辦理流程

視窗辦理流程
()理初:合件,時審不條的出不辦通書鎮街)批認前工人接後交目責審,後科確。
網上辦理流程
村(居)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符合條件的,即時受理並審批;鎮(街道)審批確認:由前台工作人員接件後交項目負責人初審,最後由簽名確認;公示:將審批情況反還申請人戶籍所在村(居)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重新進入調查覆核;告知:向申請人發出審核結果告知書,申請人有異議的,重新進入調查,再按上述程式進行;發放:由相關部門委託銀行定期將獎勵金劃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個人帳戶。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25個自然日
承諾期限:13個工作日

辦理依據

《關於印發〈廣東省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口計生委21號)、《關於貫徹實施〈廣東省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通知》(順人口計生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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