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江都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7號),區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科協主席、知識產權局局長:魏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魏峰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地方性檔案、規定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區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組織管理區級科技專項資金、基金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組織實施各級科技計畫項目,統籌基礎研究、前瞻原創技術、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產業變革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套用示範。
(五)擬訂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設施與條件保障等基地平檯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實驗室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科技社會組織相關管理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聯繫駐區的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的有關工作。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開展科技創新主體培育,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高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高新區編制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科技產業綜合體、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牽頭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等工作。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二)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產學研活動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措施,協調推進跨國(境)技術轉移工作。
(十三)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功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宣傳、檔案、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機關各科室目標責任制的管理和考核;負責依法行政及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編制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算;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後勤、安全保衛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
(二)高新技術與創新發展科。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布局最佳化;承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統籌管理區級科技專項資金、基金等,組織制訂區級科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配合相關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監管;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組織申報國家、省和市重點研發計畫(產業前瞻與共性關鍵技術),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指導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民營科技型企業等的組織申報和管理工作,培育創新型企業梯隊;負責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科技產業綜合體、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工作;負責推動科技創新創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承擔推動科技與金融結合相關工作。指導協調推進區域創新工作,負責創新型城市、創新型鄉鎮建設的指導等管理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指導管理和協調服務,指導高新區編制建設規劃,承擔高新區績效評價工作;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負責科技統計相關工作;協調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科技人才與成果轉化科。負責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和實施全區科技創新發展政策和措施;擬訂科技成果產業化及產業技術創新、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政策措施、舉措,負責組織申報和管理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計畫、市科技成果轉化培育資金計畫;擬訂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舉措,提出推進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發展建議,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市人才計畫。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勵、外國專家獎勵及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等管理工作,擬訂科技成果登記、評價、獎勵、保密、推廣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承擔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指導和推進技術市場建設,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政策;負責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科研經費使用監督管理;負責科技社團、科技行業協會等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工作;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四)科研機構與科技合作科。統籌科技創新基地布局,擬訂和實施推進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組織申報和管理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務平台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指導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研髮型企業管理工作;承擔科研技術裝備、實驗動物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產學研結合發展規劃和政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負責我區與國內科教單位戰略合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務;負責組織開展國內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擬訂國際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申報省、市國際科技合作計畫;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工作;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指導國際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負責開展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的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出國(境)培訓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項目;協助辦理外國人來我市工作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聯繫駐區的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科技鎮長團有關工作。
(五)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申報省、市農業科技支撐計畫,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等農業科技載體以及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指導科技富民強縣工作,負責科技特派員、科技扶貧工作,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申報省、市重點研發(社會發展)計畫;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以及其他社會事業領域的科技工作;擬訂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組織申報、市省基礎研究(自然科學基金)計畫;指導全區科學普及工作。

行政編制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現任領導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科協主席、知識產權局局長:魏峰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交流中心主任:黃景禧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春潔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朱大鵬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科協副主席:韓家清
揚州市江都區科學技術局副主任科員:殷榮生

所獲榮譽

2022年2月,入選揚州市產業科創名城建設(科技創新類)先進集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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