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違約

提前違約,指一方當事人在契約規定的履行期到來之前即用行為、言詞或文字表示他將不履行契約。英美法規定,當一方當事人提前違約時,另一方不必等契約規定的履行期到來便可以解除自己的契約義務,並要求得到損害賠償,另一方也可以等到契約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時,再採取某種救濟方法,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必須承擔在這段時間內情況變化的風險。《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第71條規定,在一方當事人預期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有權中止履行自己的契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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