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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基層建設,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一)最佳化基本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圍繞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完善城鄉三級衛生服務體系和急診急救服務網路,以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農村和城市(鎮)分別打造30分鐘和15分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圈為指向,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數量、人口聚居程度、服務半徑等因素合理布局,整合推進區域醫療衛生資源共享和均衡發展,建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網路,使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快速、高效醫療救治,實現人人就近享有優質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快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推進湖北省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平台建設,部署和套用覆蓋全省各市(州)、縣(市、區)及所轄的醫療衛生機構。加強醫療衛生大數據標準化建設,完善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電子處方等為核心的基礎資料庫,推進醫療衛生數據實時上傳,逐步實現全省醫療衛生數據共享調閱和動態更新。打通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數據資源共享通道,健全基於網際網路、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實現區域內信息互聯互通,構建“縣級強、鄉級活、村級穩,上下聯、信息通、模式新”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強化覆蓋全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預防為主,醫防協同,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完善監測預警機制。以影響民眾健康突出問題為重點,強化慢性病綜合防治,推動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統病3類重大病早診早治適宜技術納入診療常規和高血壓、糖尿病2種基礎病管理干預全覆蓋,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出生缺陷、精神衛生防治,逐步實現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落實政府投入政策。進一步加大各級政府投入力度,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屬性,各級財政、衛生健康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保障機制和補償機制,按政策規定足額落實人員經費和單位正常運行經費,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揮公益性、調動積極性,為人民民眾提供滿意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強人才建設,最佳化醫療衛生從業人員職業發展路徑
(五)創新醫學人才編制崗位管理。合理核定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實行編制管理與政府購買服務崗位相結合,進一步落實“縣管鄉用,鄉管村用”,建立人才雙向交流機制,縣域醫共體內人員統籌使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優先引進全科醫生和緊缺、急需及關鍵崗位的骨幹人才。根據人員編制調整情況及時重新核定崗位,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需要。(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衛健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合理確定薪酬水平。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綜合考慮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績效考核、人員結構、事業單位管理、經費來源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完善醫學人才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堅持德才兼備,注重依據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人才,拓寬醫務人員職業發展空間。重點最佳化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崗位管理和人員聘用,加大政策傾斜,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崗位比例,對取得全科醫學專業(含中醫類別全科)高級職稱人員,可優先聘用。對基層引進的緊缺型人才,可按特設崗位管理辦法予以聘用。(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強教育培養,提升醫療衛生人才綜合素質
(八)完善醫學人才培養規劃。探索建立以崗位需求為導向的人才供需平衡機制,完善訂單定向醫學生教育培養政策。加強以公共衛生人才和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加大優質本科公共衛生專業投入,探索公共衛生本碩、本博學制,進一步探索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銜接機制、三級公共衛生網路複合型人才培養模式,確保生源質量和教學質量的一貫性。(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委編辦、省人社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強化醫學人文教育。適應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要求,完善醫學生培養和繼續教育課程體系,將醫學人文素質教育和心身醫學理念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注重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和職業素養培養,將人文教育延伸到臨床實踐中,提高醫患溝通技能,改善醫患關係,緩解醫務人員職業壓力,提高職業認同感,預防職業倦怠。(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提升醫學繼續教育實效。充分利用高等醫學院校、醫療衛生機構教學資源,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組織作用,加強醫療機構學科建設和相關人員公共衛生知識培訓,協同提升臨床醫師隊伍公共衛生專業技能和實戰能力。強化繼續教育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創新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以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個人實際素質能力為基礎,以崗位勝任能力為核心,提高繼續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和便捷性,不斷提升醫療衛生工作者綜合素養和職業發展可持續性。(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強管理,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
(十一)加快落實分級診療制度。以醫聯體建設為抓手,加快落實分級診療制度,統籌區域內醫療資源,格線化布局,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推進重大疾病和短缺醫療資源的專科聯盟建設,加快建立遠程醫療協作網。完善醫聯體、醫共體績效考核機制和指標體系,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提升列為重點指標,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基層,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診、上線聯動的就醫格局。(責任單位: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改進醫療服務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和集中預約檢查檢驗,不斷提高預約診療服務比例,減少候診等待時間。擴大遠程醫療覆蓋範圍,重點發展三級醫院面向基層醫療機構和邊遠地區的遠程醫療協作網,推動遠程醫療服務常態化。推進區域內醫療機構就診“一卡通”,實現醫聯體內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共享、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提升醫療服務便捷性。(責任單位: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加強醫療機構內保建設,推動醫療機構安檢工作,加強警醫聯動,強化“智慧平安醫院”建設,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暢通醫療機構投訴渠道,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建立醫學、法律等專家諮詢庫,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推動醫療責任險,探索多渠道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研究制定我省平安醫院建設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相關規範性檔案,構建和諧診療和執業環境。(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信訪局、省銀保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完善醫療行業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進一步完善醫療相關法律法規和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嚴格依法執業,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形成醫療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提高不同地域同類別、同級別醫療機構間醫療服務同質化程度,確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與其功能定位相一致的適宜技術。實施分級診療過程中醫療質量連續化管理,重點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質量,落實患者安全管理各項措施。(責任單位: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最佳化服務,提升人民民眾就醫獲得感
(十五)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和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健全簽約服務內在激勵與外部支撐機制,調動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鼓勵引導二級以上醫院和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參與,提高簽約服務水平。優先覆蓋貧困人口、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以及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逐步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殘聯,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豐富醫療服務內涵。推廣多學科診療服務,推動醫療機構針對腫瘤、精神疾病等疑難複雜疾病和多系統多器官疾病開設多學科診療門診,建立完善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制度,為患者提供“一站式”診療服務。加強智慧醫院建設,充分運用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可穿戴設備等新技術,為人民民眾提供便捷高效醫療服務。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政策落地見效,將“網際網路+”醫療服務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實現患者常見病、慢性病“網際網路+”複診服務線上醫保報銷。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強化電子處方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進一步擴大優質護理服務覆蓋面,在醫聯體內實現優質護理服務下沉,將老年護理、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延伸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七)營造醫療服務人文環境。關注醫務工作者和就醫民眾心理健康需求,加強醫院內及周邊環境綠化美化和後勤服務保障,推進舒適化醫療環境建設。暢通溝通渠道,改進溝通方式,提升醫務人員醫患溝通技能。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和健康宣教,將醫學知識傳播與醫患情感交流有機融合,維護患者知情權,引導患者合理預期,助力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壯大志願服務隊伍,完善義工志願服務制度,鼓勵醫務人員、醫學生、有愛心的社會人士等,經過培訓後為病人提供醫患溝通、診療、生活、法務、援助等支持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住建廳,團省委、省紅十字會,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快愛國衛生與基層治理工作融合,推進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完善公共衛生設施,切實保障飲用水安全,強化病媒生物防制,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加強社會健康管理,全面開展健康城市建設,推進衛生城鎮創建,持續做好健康科普宣傳,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廣泛開展全民健身賽事活動,不斷提升居民健康素養,促進民眾心理健康。(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體育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團省委、省紅十字會,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強化保障,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高質量發展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補短板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全面深化改革重點內容,市(州)政府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健康湖北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促進健康湖北建設工作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合力。(責任單位:健康湖北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落實政策保障。鼓勵社會醫院申報新技術、新業務,在充分論證基礎上實行試行期自主定價,並保持價格相對穩定,特需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格政策。加快探索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最佳化內部運行機制和利益共享機制,激發醫療機構規範行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轉診患者的內生動力,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醫。(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衛健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一)注重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宣傳平台優勢和行業協會、學會組織作用,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解讀,加強健康教育。倡導“救在身邊”“人人學急救、急救為人人”的自救互救理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無償獻血、志願捐獻造血幹細胞和人體器官(組織、遺體)。繼續弘揚偉大抗疫精神,使之轉化為廣大醫衛工作者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強大力量。加大醫務人員先進典型表彰和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醫務人員的職業認同感。結合“中國醫師節”“國際護士節”等,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增強醫護職業榮譽感,營造尊醫重衛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紅十字會,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二)強化督辦落實。將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補短板重點工作列入省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各相關部門根據工作職責,明確重點工作,定期組織評估,強化激勵和問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