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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0〕735號)和全省衛生健康大會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衛生特別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調整最佳化醫療資源布局,集中力量加強能力建設,推動建立體系健全、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到2022年,全省公共衛生領域突出短板弱項基本補齊,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更加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更加健全,物資保障、信息、科技、人才等支撐體系更加堅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基礎更加牢固。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提升行動。
1.提升省疾控中心傳染病檢測和防控快速反應能力。全面改善省疾控中心基礎設施設備條件,建設應急作業中心,改造提升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完善檢測設備配置。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2.提升市級疾控中心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升級實驗室儀器設備,提高生物安全防護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配置移動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統籌滿足區域內快速檢測需要。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3.提升縣級疾控中心疫情發現和現場處置能力。推進縣級疾控中心標準化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完善設備配置,提高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滿足現場檢驗檢測、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需要。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二)實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動。
1.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託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河南省人民醫院、河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強傳染病區、重症監護病區建設,改善感染、呼吸、重症等專科設施條件,提升公共衛生檢驗檢測、科研和緊急醫學救援能力,承擔全省重症、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任務,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應能力和救治能力。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2.健全城市傳染病救治網路。每個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依託1—2所實力較強的綜合醫院建設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傳染病區,加強傳染病區、重症監護病區、中醫藥科室建設和設備配置,配套建設醫療廢物和污水處置設施,強化相關物資儲備,提高傳染病檢驗檢測能力、中西醫綜合防治能力。原則上,傳染病床設定數量:100萬人口(市區人口,下同)以下城市60—100張,100萬—500萬人口城市101—600張,500萬人口以上城市不少於600張;重症監護病區床位占比達到醫院編制床位的5%—10%。2020年年底前建成標準化發熱門診;202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3.提升縣級公立醫院救治能力。每個縣(市)依託1所綜合實力較強的縣級醫院建設公共衛生醫學中心,改善傳染病區、重症監護病區等基礎設施條件,完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救治設備配置,提高縣級醫院傳染病快速檢測和診治水平。原則上,傳染病床設定數量:3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不少於20張,30萬—50萬人口的縣(市)不少於50張,50萬—100萬人口的縣(市)不少於80張,100萬以上人口的縣(市)不少於100張;重症監護病區床位占比達到醫院編制床位的2%—5%。2020年年底前建成標準化發熱門診、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2021年年底前建成符合標準的可轉換傳染病區和重症監護病區;202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4.加強基層防控能力建設。推進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有產權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和發熱門診(哨點診室)建設,強化基層機構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礎作用。2020年年底前中心鄉鎮衛生院、達到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建成發熱門診,其他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成哨點診室;2022年年底前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規定的建設標準和服務能力標準。(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5.推進公共設施平戰兩用改造。借鑑方艙醫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經驗,提高大型體育場館、展覽館(會展中心)等公共設施建設標準,在相關設施新建或改建過程中充分考慮應急需求,預留相關接口和改造空間,使其具備能快速轉化為救治和隔離場所的基本條件。2022年年底前每個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至少有2處,每個縣(市)至少有1處公共建築可在應急狀態時轉為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方艙醫院或後備救濟救災場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體育局)
(三)實施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行動。
1.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快建設心血管、兒童2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積極創建中醫、呼吸、神經疾病、腫瘤等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把區域醫療中心建成高水平的臨床診療中心、高層次的人才培養基地、高水準的科研創新和轉化平台。2022年年底前建成心血管、兒童2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健康委)
2.建設省醫學中心。依託綜合實力較強的省級醫院建設心血管、神經疾病、兒童、腫瘤、眼科等15個省醫學中心,發揮其在疑難危重症診治、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高水平基礎醫學研究與臨床研究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引領作用。2022年年底前建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3.建設市級“四所醫院”。每個省轄市重點建好1所公立綜合醫院、1所公立中醫院、1所公立婦幼保健院、1所公立兒童醫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醫療設備配置,提高專科服務能力,全部達到三級水平。原則上,中醫院床位數量不少於500張,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床位數量分別不少於200張。2022年年底前建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4.建設縣級“三所醫院”。每個縣(市)重點建好1所公立綜合醫院、1所公立中醫院、1所公立婦幼保健院,加快提質改造和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全面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原則上,中醫院床位數量不少於300張,婦幼保健院床位數量不少於100張。2020年年底前建成105個縣域醫療中心,全部達到二級甲等水平;2022年年底前實現縣級“三所醫院”達標建設全覆蓋。(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四)實施應急醫療物資儲備能力提升行動。
1.充實完善專用應急儲備。統籌整合已有應急儲備資源,健全全省統籌安排、分級儲備、統一調度的公共衛生應急儲備體系,進一步增加儲備品種、擴大儲備規模,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治專用藥品和醫療防護物資儲備。建立醫藥儲備信息平台,加強儲備管理。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健康委)
2.新建一批應急醫療物資儲備庫。選取若干物流樞紐城市和人口大市,新建或改擴建一批應急醫療物資儲備庫,儲備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醫療器械等醫療物資。2022年年底前建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
3.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應急醫療物資儲備。依託承擔傳染病救治任務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醫療應急物資儲備設施建設,充實醫療防護物資、重點救治藥品及醫療救治設備儲備,確保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可隨時調用。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五)實施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行動。
1.加快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建設。圍繞肺病、骨傷、兒科等專科和專病領域,建設25個省級中醫專科診療中心、30個省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提升區域內疑難、危重、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能力,建成一批在全國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中醫重點專科診療中心。2022年年底前建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
2.提升中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推進中醫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感染性疾病科建設,提升傳染病救治能力。實施縣級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科室標準化建設,持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建設。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3.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堅持中西醫並重,推行傳染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針對密切接觸者、兒童及有慢性基礎病的重點人群提出不同的預防方案,充分發揮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作用。挖掘整理經典中醫藥預防、救治、康復藥方,收集篩選民間中藥單驗方和技術,推進中醫藥技術儲備和研發生產,推動臨床創新成果產出。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
(六)實施信息化支撐能力提升行動。
1.夯實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礎。依託省級政務雲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全省統一規範、功能齊全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完善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相關專業資料庫,接入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實現數據向上集中、套用向下延伸。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大數據局)
2.深化醫療健康大數據在公共衛生領域的套用。充分運用5G、區塊鏈等技術,加快建設標準統一的省、市級醫療健康大數據中心,實現醫療健康領域信息集成、共享和分析套用,發揮健康大數據在疫情監測、病毒溯源、重點人群管理等方面的支撐作用。2022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大數據局)
(七)實施科研能力及人才隊伍提升行動。
1.加強科研創新能力建設。積極整合集聚各類創新要素,著力構建我省新型衛生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公共衛生科研攻關能力建設,增強公共衛生領域戰略科技力量和儲備能力。支持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創建國家生殖與遺傳重點實驗室,全面提升項目、成果、人才培養水平,力爭2022年年底前創建成功。(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健康委)
2.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畢業後醫學教育制度,鞏固完善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制度。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依託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醫學中心,採取省內、國內、國外三種培養方式,2022年年底前為基層培養6000名醫療技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細化項目方案,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相關工作任務完成。
(二)強化投入保障。各級政府要統籌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各級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抗疫特別國債、特殊轉移支付資金及醫院自籌資金,保障項目建設資金投入。
(三)加強督促指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跟蹤問效,全面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注重總結典型做法,推廣先進經驗,對工作推進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要進行約談或通報批評。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共衛生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衛生救治能力短板,補齊短板弱項,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了《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明確了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的建設目標、主要任務。尹弘省長批示要求,要結合我省衛生健康大會提出的目標和任務,細化項目方案,聚焦重點,匹配相應的政策,紮實推進。根據河南省政府領導批示精神,河南省衛生健康委會同河南省發展改革委起草了《河南省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以下簡稱《行動計畫》),徵求了河南省科技廳、河南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財政廳、河南住房城鄉建設廳、河南商務廳、河南體育局、河南大數據局等河南省政府相關部門意見。
二、主要內容
《行動計畫》內容分為三部分: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
(一)工作目標。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衛生特別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調整最佳化醫療資源布局,集中力量加強能力建設,補齊短板弱項,推動建立體系健全、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到2022年,全省公共衛生領域突出短板弱項基本補齊,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更加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更加健全,物資保障、信息、科技、人才等支撐體系更加堅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基礎更加牢固。
(二)重點任務。《行動計畫》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實施七項行動共22類項目,一是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提升行動,二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動,三是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四是應急醫療物資儲備能力提升行動,五是中醫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六是信息化支撐能力提升行動,七是科研能力及人才隊伍提升行動。其中,《建設方案》提出的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的五項任務,集中體現在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提升行動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動。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強化投入保障,三是加強督促指導。
三、特色亮點
《行動計畫》在貫徹國家《建設方案》的基礎上,全面落實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和全省衛生健康大會精神,聚焦我省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新提出5項特別行動計畫,一是實施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加快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醫學中心及縣域醫療中心、市級“四所醫院”、縣級“三所醫院”;二是實施應急醫療物資儲備能力提升行動,加快充實政府和醫療機構應急醫療物資儲備、新建一批應急物資儲備庫;三是實施中醫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加快建設25個省級中醫專科診療中心、30個省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四是實施信息化支撐能力提升行動,加快建設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化醫療健康大數據在公共衛生領域的套用;五是實施科研能力及人才隊伍提升行動,加強科研創新能力和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為基層培養6000名醫療技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