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礦權人是指出資開採礦產資源,並具備組織開採行為能力(資金、技術、設備),原則上應當為營利法人。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限制類礦種採礦權的,應當出具有關部門的項目核准檔案。申請放射性礦產資源採礦權的,應當出具行業主管部門的項目核准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採礦權人
- 外文名:mining-right owner
-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 享有權利:自行銷售開採的礦產品等
採礦權人是指出資開採礦產資源,並具備組織開採行為能力(資金、技術、設備),原則上應當為營利法人。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限制類礦種採礦權的,應當出具有關部門的項目核准檔案。申請放射性礦產資源採礦權的,應當出具行業主管部門的項目核准檔案。
採礦權人是指出資開採礦產資源,並具備組織開採行為能力(資金、技術、設備),原則上應當為營利法人。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限制類礦種採礦權的,應當出具有關部門的項目核准...
採礦權,又稱“礦產使用權”,是指採礦企業或個人在開採礦產資源的活動中,依據法律規定對礦產資源所享有的開採、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權利。中國《礦產資源法》規定,...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實現國家礦產資源所有權益、保護採礦權人合法權利的基本要求,對採礦權從有償設立到採礦權終止全過程的行政行為。...
釋文:採礦權人因企業合併、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其他變更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要變更採礦權主體時,經依法批准可以將採礦權轉讓他人採礦。...
在勘查許可證有效期內,探礦權人在申請勘查區範圍內的採礦權時,優先於任何其他申請人取得採礦權的權利。...
採礦權設定是指採礦登記管理機關以批准申請、招標、拍賣等方式,向申請人授予採礦權的行為。採礦權是指採礦權人在依法取得的採礦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期限內,開採礦產...
礦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予以規定。礦權從從法律的角度可以分3種。即礦產資源所有權、探礦權、採礦權。中文名 礦權 礦權 各種利用礦的權利的總稱 ...
《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 國家實行採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採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範圍的面積逐年繳納,標準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第十條第一款 申請...
採礦權變更是指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採礦權人因某種原因導致其不能按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進行採礦活動或不能滿足其採礦活動要求時,向採礦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改變採礦許可...
淨採礦權,是指採礦權出讓前期的相關準備工作處理到位,競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著物及固定資產等權益制約,可直接進場開展礦山建設的擬出讓採礦權。1 ...
採礦證是採礦權人行使開採礦產資源權利的法律憑證。由採礦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授予採礦權申請人開採礦產資源的許可證明。採礦權許可證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印製...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詞目:採礦權延續;英文:continuation of mining rights;釋文:採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採礦時,採礦權人提前到採礦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長...
國家實行採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採礦權使用費是指國家將礦產資源採礦權出讓給採礦權人,並按規定向採礦權人收取的使用費。採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範圍的面積逐年繳納...
(六)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採礦權;(七)自行銷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設計施工回收的礦產品,但是國務院規定由指定單位統一收購的礦產品除外。...
《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國土資源部第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我國的礦業權制度在計畫經濟時期一直付闕,直至1986年3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3條規定:"開採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取得採礦權";1986年4月12日...
為了加強對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的管理,保護探礦權人、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礦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3年8月...
礦業權又稱礦權,是指礦產資源使用權,包括探礦權和採礦權。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後者是指在依法取得採礦許可證規定的...
國外大多數國家通過權利金制度實現國家(或王室)對礦產資源的收益權。我國則採用向採礦權人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資源稅的辦法,實現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收益權。...
取得採礦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稱為採礦權人。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是指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建設和高科技發展的需要,以及資源稀缺、貴重程度確定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