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是指禁止被投資企業在與投資者進行談判的同時和其他投資方接觸的條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他性條款
  • 時間限制:多則一年,少則60天
  • 避免局面:避免投資者處於被動局面
  • 利用:利用投資者之間的競爭,謀取利益
條款簡介,法律效力,

條款簡介

排他性條款是指禁止被投資企業在與投資者進行談判的同時和其他投資方接觸的條款。實踐中,目標企業很可能同時與多個投資者進行談判接觸,有時甚至會利用一個投資者去逼迫另一個投資者,即利用投資者之間的競爭,謀取利益。私募投資者有必要約定排他性條款,防止目標企業在與投資者接觸的同時,還和其他投資者進行接觸。排他性條款也有時間限制。

法律效力

實踐中,投資意向書並沒有法律效力,這緣於投資意向書(條款清單)是投資者單方面的權利要求,雖然它們是雙方談判和簽署正式投資檔案的基礎,但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樣,即使簽署了投資意向書(條款清單),也不能對私募投資者形成束縛,為投資者留下迴旋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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