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工資稅指捷克斯洛伐克對個人工資徵收的一種稅。除法律規定的某些例外,所有在捷克斯洛伐克工作取得工資收入的自然人都是工資稅的納稅人。以納稅人勞動所得的毛工資收入為計稅依據。納稅人的毛工資收入不論是定期的、臨時的或一次性的收入,也不論是貨幣形式還是實物形式的收入,除有免稅規定外均應按規定計稅。
工資稅實行浮動累進稅率,按撫養兩個人的納稅人的月工資收入,規定基本稅率,最低一級稅率為5%,最高一級稅率為20%。對其他納稅人,則根據年齡和性別,在基本稅率的基礎上,或增加30~35%,或減少30%、50%以至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