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背景
5-6世紀,斯拉夫人西遷到捷克和斯洛伐克地區,公元830年,建立
大摩拉維亞帝國。9世紀末在捷克地區成立了
捷克公國,東部斯洛伐克地區隸屬於
匈牙利王國。1419~1437年,捷克地區爆發了反對羅馬教廷、德意志貴族和封建統治的胡斯運動。1620年, 捷克地區淪於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之下。
確立歷程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奧匈帝國瓦解,捷克與斯洛伐克聯合。1918年10月28日,成立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最初的國旗為上白下紅的雙色旗,古代捷克由摩拉維亞與波希米亞兩部分組成,白色代表摩拉維亞,紅色代表波希米亞。
1920年2月20日,在旗面靠旗桿一側添加了藍色三角形,藍色代表斯洛伐克,三角形象徵喀爾巴阡山。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同屬斯拉夫族,藍、白、紅三色是斯拉夫民族的顏色。
1930年3月30日,捷克斯洛伐克正式將該旗定為國旗。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38年9月,英、法、德、意四國代表在慕尼黑簽署了《慕尼黑協定》,將
捷克斯洛伐克的蘇台德地區割讓給德國。
1939年3月15日,捷克被
納粹德國占領。希特勒利用兩個民族之間的矛盾採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宜布斯洛伐克為所謂“獨立國家”。此時,捷克採用的國旗為自上而下由白、紅、藍三色組成。
1945年5月,在
蘇聯紅軍幫助下,捷克獲得解放,恢復使用1920年的國旗。
1948年2月,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開始執政。
1968年8月20日,蘇、波、匈、保、民德五國出兵捷克斯洛伐克,鎮壓“
布拉格之春”改革運動,蘇軍“暫時留駐"。
1969年4月,
胡薩克出任捷共第一書記(後為總書記),1975年任總統。
1989年11月,捷克斯洛伐克政局發生劇變,開始實行多黨議會民主和多元化政治體制。
1990年3月,改國名為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同年4月改國名為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同年6月舉行首次自由選舉,共有23個政黨、運動和聯盟參加。捷克地區的“公民論壇”和斯洛伐克地區的“公眾反暴力”組織分別在本地區獲勝,占居聯邦議會中的多數席位,井組成聯邦政府。捷克政府採用1918年時期的上白下紅雙色旗為國旗。
1992年6月,捷聯邦舉行第二次議會大選,由“公民論壇”演變而來的公民黨和從“公眾反暴力”組織分裂出來的爭取民主斯洛伐克運動獲勝,成為執政黨。
1992年12月31日,捷克斯洛伐克聯邦解體。
1993年1月1日,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別成為獨立主權國家。捷克共和國仍採用原捷克斯洛伐克時期的藍、白、紅三色國旗。
設計要素
捷克共和國國旗呈長方形,長寬比例為3:2,左側靠旗桿旗面為藍色等腰三角形,右側旗面上方為白色梯形,下方為紅色梯形圖案組成,藍、白、紅三色也是斯拉夫民族的傳統顏色。
象徵意義
捷克共和國國旗的藍、白、紅三色代表了斯拉夫民族的顏色。捷克人的故鄉是古老的波希米亞王國,這個王國的顏色為紅、白兩色,而藍色則來自原來的摩拉維亞和斯洛伐克省徽章的顏色。
捷克共和國國旗中的白色象徵著純潔,紅色象徵著捷克共和國為爭取獨立和自由而鬥爭的英烈們的鮮血,藍色是來自古代摩拉維亞國徽的顏色。
使用原則
1990年3月13日,捷克國民委員會通過第68/1990號法案,規定:
(1)捷克共和國國旗應在國定假日和其他節日期間在政府機關和組織單位所在的建築物懸掛國旗。
(2)捷克公民個人、政黨和民間團體也得以適當和莊嚴的方式懸掛國旗。
(3)同時懸掛其他旗幟時,捷克共和國國旗應掛在最顯眼的地方。
延伸旗幟
捷克共和國總統的旗幟是白色的底色,邊緣由交替的白色、紅色和藍色火焰形裝飾物組成。白色區域的中央是大的國徽,下面是一條白色(銀色)的銘文,上面寫著“真理將盛行”,紅色緞帶兩側襯有黃色(金色)椴樹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