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迴避,是指應當迴避的人員遇有法定迴避情形沒有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也沒有申請迴避時,人民法院發現後,有權作出迴避決定的有關負責人或組織責令其退出訴訟活動的一種迴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指令迴避
- 定義:應當迴避的人員遇有法定迴避情形沒有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也沒有申請迴避時,人民法院發現後,有權作出迴避決定的有關負責人或組織責令其退出訴訟活動的一種迴避
指令迴避,是指應當迴避的人員遇有法定迴避情形沒有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也沒有申請迴避時,人民法院發現後,有權作出迴避決定的有關負責人或組織責令其退出訴訟活動的一種迴避。
指令迴避,是指應當迴避的人員遇有法定迴避情形沒有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也沒有申請迴避時,人民法院發現後,有權作出迴避決定的有關負責人或組織責令其退出訴訟活動的一種迴避。指令迴避是對自行迴避和申請迴避制度的必要補充...
迴避的種類 在訴訟法學理論上,迴避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多種劃分,但為人們普遍接受的是根據其實施方式的不同進行的劃分,即將迴避分為自行迴避、申請迴避和指令迴避三種。自行迴避,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在訴訟過程中遇...
自行迴避;申請迴避;指令迴避。迴避制度 古代 清代科舉考試時為防考場內官員作弊而設的制度。凡鄉、會試主考、總裁、同考官的子弟,不許入場,謂之迴避,為順治時舊制。雍正後令簾官子弟應迴避者,別試於內閣,或仍於闈中另編座號...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負責人、辦案人民警察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之一,本人沒有申請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沒有申請其迴避的,有權決定其迴避的公安機關可以指令其迴避。第二十三條 在行政案件調查過程中,鑑定人和翻譯人員需要迴避的,...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應當申請迴避;本人未申請迴避的,行政機關應當指令迴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提出迴避申請:(一)涉及本人利害關係的;(二)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
第二十二條【指令迴避】第二十三條【迴避人員】第二十四條【迴避決定效力】第二十五條【迴避效力】案例分析:對民警是否應當迴避的判斷 ——翟某嶸訴**縣公安局撤銷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案 第四章 證據 第二十六條【證據的定義、種類】第...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應當申請迴避;本人未申請迴避的,行政機關應當指令迴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提出迴避申請:(一)涉及本人利害關係的;(二)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
第十五條 執法人員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其本人沒有申請迴避,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沒有申請其迴避的,有權決定其迴避的海關負責人可以指令其迴避。第十六條 在海關作出迴避決定前,執法人員不停止辦理行政處罰案件。在迴避決定作出前,...
第二十七條 申請迴避與權利告知 第二十八條 迴避申請與效力 第二十幾條 迴避決定的裁決主體 第三十條 迴避裁決的效力 第三十一條 指令迴避 第三十二條 對惡意違反迴避制度的制裁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三十三條 委託辯護的一般規定 第...
○鍵 — 執行指令 確認/調查/對話/信息切換 □鍵 — 迴避 打開地圖 ×鍵 — 快捷選擇到“戰ぅ”指令 取消/信息切換 L鍵 — 戰鬥指令選擇 旋轉視角 R鍵 — 戰鬥指令選擇 旋轉視角 SELECT鍵 — — 刪除記錄(記錄點處)START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