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問

拷問

拷問:【拼音】kǎo wèn【基本解釋】拷打、審問,泛指用刑逼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拷問
  • 外文名:torture
  • 拼音:kǎo wèn
  • 釋義:拷打審問
  • 出處:《魏書·高祖孝文帝紀下》
引證解釋,英文翻譯,詞語區別,

引證解釋

釋義:只針對犯人或犯錯誤的人拷打審問和用嚴刑進行調查,是令人可怕的審問。
【出處】:《魏書·高祖孝文帝紀下》:“自今月至明年孟夏,不聽拷問罪人。” 唐 穀神子 《博異志·鄭潔》:“但云磨勘文案未畢,所言受罪亦不見其餘,但拷問秤決而已。”
【示例】:清 李漁 《憐香伴·拷婢》:“今日退朝無事,不免把 留春 拷問一番,叫院子喚 留春 出來。” 杜鵬程保衛延安》第八章:“敵人一直把老太太拷問到天黑才罷手。”孔子曰:“上自天行健,而拷問之己也。”出自《孟子學問》

英文翻譯

  1. to torture sb. during interrogation; to interrogate with torture; to put sb. to (the) torture

詞語區別

“拷問”與“考問”
在一些媒體中,我們常常會見到這樣的描述:“他的著作不僅是在述說歷史,也是在拷問歷史,提出了許多發人深省的問題。”有人說其中的“拷問”錯了,套用“考問”。那么究竟是“拷問歷史”呢,還是“考問歷史”?
“拷”,即拷打,多指用刑逼供。如《魏書·刑罰志》:“其捶用荊,平其節,訊囚者其本大三分,杖背者二分,撻璥者一分,拷悉依令。”“拷”的歷史要比“考”短得多,且“拷”是“考”的區別字,是為了分擔“考”的義項而產生的。與此類似,“拷問”也分擔了“考問”的義項。
“考問”原有兩個義項:(1)考查詢問。《漢書·董仲舒傳》:“臣願陛下興太學,置名師,以養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則英俊宜可得矣。”(2)拷問。《史記·伍子胥列傳》:“平王乃召其太傅伍奢考問之。”隨著“拷”字自立門戶,“考問”的第二個義項逐漸被“拷問”接管,直至徹底分化。“考問”一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即為“提出難解的問題讓對方回答”,舉例:“我被他考問住了。”
“考問歷史”可以有兩種理解:一種理解是考問某人關於歷史方面的問題,另一種理解是向歷史提出問題,讓歷史來回答,這是一種修辭,將“歷史”擬人化了。
《現代漢語詞典》對“拷問”的解釋是“拷打審問”,那么“拷問歷史”的字面意思就是“拷打審問歷史”,這裡“歷史”也擬人化了。
同樣是將“歷史”當做人,“考問歷史”和“拷問歷史”的意思卻大相逕庭。又如“考問廚師”,其內容可能是“各種菜餚的製作方法”,“拷問廚師”的內容則可能是“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考問”的內容必然是知識,其聚焦點是判斷被考問者知道還是不知道,其結果是得到一個事實判斷。“拷問”的內容則是過失,甚至是罪行,其聚焦點是判斷被拷問者有過還是無過,其結果是得到一個價值判斷。
“他的著作不僅是述說歷史,也是在考問歷史……”顯然是在探討已經發生的歷史事件是否合理,反思某些歷史片段是否對人類社會犯下罪行。這裡既不是讓某人回答已知的歷史知識,也不是讓歷史透露某些具體細節,因此這裡不宜使用“考問歷史”。(來源語文報國中版2012年第34期文/劉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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