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墾

招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招墾
  • 外文名:不詳
  • 解釋土地制度用語
  • 資料來源:中華文史網
即招民墾種。清制,凡荒地、山場荒地、馬石餘地以及沿江、沿海新漲灘地等,若確無別項出產者,皆可招民墾種。有的省份招墾荒地時限定畝數。此類經民承墾之官地,應交租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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