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闢蒙荒獎勵辦法

《墾闢蒙荒獎勵辦法》,袁世凱政府為鼓勵墾闢蒙荒,增加財政收入,於1914年2月制定此辦法,內容為:凡各蒙旗願將各旗地畝報墾或自行招放者及領墾蒙荒者得給予獎勵。並規定報墾1000方以上者給予勳章,5000方以上者給予翊衛處各職銜,1萬方以上者晉給爵銜。凡將本旗地畝呈報自行招墾竣5000方以上者,給予勳章,1萬方以上得給予翊衛處各職銜。後因袁世凱體制失敗,而告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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