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犯罪人

拘留犯罪人,是指蘇聯一些加盟共和國刑法典中所規定的一種排除行為社會危害性的情況。蘇聯的烏克蘭、烏茲別克、愛沙尼亞等加盟共和國刑法典明確規定,拘留犯罪人的行為屬於一種合法行為。拘留犯罪人的行為應符合以下兩方面的條件:一方面是產生拘留權利的條件。法律規定,某人實施了犯罪是產生拘留權利的實際根據。拘留犯罪人的權利產生於實施犯罪之時,並且一直保留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時效期滿以前或者有罪判決執行時效終止以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拘留犯罪人
  • 類別:法學術語
另一方面是拘留犯罪人時給他造成損害的合法炸條件,具體包括:(1)把犯罪人送交政府機關是一切拘留犯罪人行為具有合法性的首要條件。(2)拘留犯罪人時,只能給被拘留者本人或其財產造成損害,不允許給他人造成損害。損害的大小可以各種各樣,但是除非犯罪人進行抵抗並危及拘留者周圍人的生命,或者如果犯罪人得以逍遙法外,就會對社會造成極其嚴重的損害,不應剝奪犯罪人的生命。(3)只有在當時的情況下排除了其他的拘留方式和手段時,給犯罪人造成損害才是合法的。(4)給犯罪人造成的損害要與他所實施犯罪的嚴重性及拘留時的客觀環境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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